第二章 (第2/5页)
“我不同意。”
埃德温爵士暂停了一分钟。“你在第二天早上告诉奥布莱恩护士吗啡不见了吗?”
“是的。”
“我提醒你,你实际上说的是,‘我把吗啡忘在家里 了。我得回去拿。’”
“不,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说吗啡落在你的小屋的壁炉架上了吗?”
“嗯,因为我找不到它,所以我以为一定是忘在家里了。”
“其实,你并不真的知道你把它放哪儿了!”
“不,我知道的。我把它放在药箱里了。”
“那你为什么在六月二十九日早上说你忘在家里了?”
“因为我想也许有这个可能。”
“那我得说,你是个很粗心的女人。”
“这不是真的。”
“你有时陈述得相当不准确,不是吗?”
“不,不是的。我对自己说的话很谨慎。”
“你有没有说过七月二十七日,也就是玛丽·杰拉德去世的那天你被玫瑰的刺刺到了?”
“我不明白那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法官说:“这和案子有关吗,埃德温爵士?”
“是的,大人,这是辩护的重要部分,我打算传唤证人,以证明这种说法是骗人的。”
他继续问。“你还是坚持在七月二十七日,一棵玫瑰树上的刺刺伤了你的手腕吗?”
“是的,我坚持。”霍普金斯护士挑衅地看着律师。
“什么时候刺到的呢?”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就在离开门房到大房子里去的时候。”
埃德温爵士怀疑地说:“那株玫瑰是什么样的?”
“攀爬在门房外的花架上,开着粉红色的花朵。”
“你确定?”
“我相当确定。”
埃德温爵士停了一下,然后问:“你坚持说六月二十八日你到H庄园来的时候,吗啡是在药箱里的?”
“是的。我随身带着它。”
“假定此刻奥布莱恩护士来到证人席,发誓说你说过你可能把它留在家里了,你要怎么说呢?”
“它在我的药箱里。我十分肯定。”
埃德温爵士叹了口气。“吗啡不见了,你不觉得不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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