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4/5页)
“对。”
“凶手当时肯定在现场,是吗?否则也就不会发生谋杀了吧?他可能在客人之中,在帮手之中,或者有预谋地从窗户跳进来了。他可能熟悉那栋房子窗户的锁扣。也可能以前就去过,四处查看过。不管是男人还是男孩儿,他就想要杀人。这并不罕见。曼彻斯特有过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儿,他想杀人,于是他杀死了一个九岁的孩子,偷了一辆车,开到七八英里外的一片矮林,把她埋在那儿,然后走了。直到他二十一二岁之前我们一直以为他清清白白的。不过我们只是听他这么说,他可能准备那么做,也可能已经干过了。我们发觉他爱杀人。别以为他杀了很多人,或者以前警察找过他他就不干了。他时不时就有杀人的冲动,心理报告说他是在精神错乱期间杀的人。我想说有这样的一个案子,这一类的。我不是心理医生,谢天谢地。我有一些做心理医生的朋友。他们有的很理智,还有的——哦,我得说他们自己也得去看心理医生了。杀死乔伊斯的那个家伙可能有善良的父母、正常的举止、英俊的外表,没人认为他有什么问题。一口咬上一个多汁的红苹果,咬到了苹果核,一个邪恶的想法就摇头摆尾地冒了出来。很多人有这种情况,我不得不说,现在比以前多很多。”
“您自己有怀疑对象吗?”
“我不能冒险,没有证据就随便判定谁是凶手。”
“不过,您得承认肯定是当时在晚会上的某个人做的。没有凶手哪儿来的谋杀案。”
“侦探小说里的谋杀案都是那么写的吧。也许您那位宝贝女作家就是那么写的。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同意这个说法。凶手肯定之前去过那儿。也许是客人,也许是仆人,也可能是某个从窗户进去的人。如果他事先查看过窗栓,很容易就能进去。某个疯子可能突然觉得在万圣节前夜晚会上杀人很新鲜有趣。这就是你着手的地方,是吗?就是某个当时在晚会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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