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2/5页)
泰勒和哈里斯高兴得大吼大叫起来。“我们对那可没有意见,老大。”
“而且是两个星期的加班费。”
泰勒和哈里斯欢呼得更大声了。“两个星期的加班费?尽管来吧!”
“月底发工资的时候肯定爽翻了!”哈里斯眉开眼笑。
“那坏消息呢,老大?”麦肯锡问。
“有三个条件,吉姆。”雷德严肃地说,“第一,前一周成功了我们才能拿到第二周的钱。”
“什么意思?”
“总警司布莱克批了十四天的加班费给我们,就为了抓一个犯人。如果——虽然鉴于我等会儿要说的第三点,这不大可能——但如果我们头一周就抓住了这个家伙,我们第二周就能拿着加班费干点儿自己的活了。要是三天就搞定了他,那我们就能有十一天自由活动的时间。”
“所以那个犯人是谁呢,老大?”特里·米勒问道。
“那人犯了啥事让布莱克这么大手笔?”泰勒接了一句。
“你们听说昨天旺兹沃思路的火灾了吗?”
“是以前‘法利纳小巷’面包屋的那栋楼吗?”
“正是那里。看起来是最近几个月在城里到处放火的那个家伙。”
“纵火案?”麦肯锡疑惑不解,“上头给两个星期的加班费就为了一纵火犯?怎么可能啊老大?”
“我们总警司的意思是这样,麦子。最近这一起已经是首都的第十八起火灾了。目前没一个人对这案子有任何头绪。现在皮球被踢到我们这儿了,这是发生在我们辖区的第一起火灾。布莱克先生觉得如果我们运气好抓住了这个犯人,能给我们局建立威信,连带让所有人都跟着沾光。”
麦肯锡看起来不太相信。“即便如此,老大,因为一个纵火犯而派加班费这种事还是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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