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自白书 续 (第4/5页)
“白宫”的女招待进入房间后,我终于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离开后不久,外面便响起了九点的报时声。这也在我的计算之中。该做的都已做了。我将红色套衫重新穿回尸体身上,这费了我不少时间——看来我果然还是很惊慌的。然后,我摘下头上的绷带塞进口袋,拿起客厅圆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将门悄悄地打开一条细缝,一边脱鞋一边窥视走廊——空无一人。于是,我蹿出门去,从走廊拼命跑到后门,一头冲进了巷子。来到大街上后,我才想起应该穿鞋,大衣也还被我抱在怀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终于结束了——我将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铁丝。还没结束,必须把铁丝扔掉。而立交桥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归属。
除旅行提包遗失外,计划大体已经完成,我也松了口气……不对!我想我当时一定脸色大变。我突然想起,我忘记在手提保险箱里乱翻一气,好装作是小偷所为。不,这个并不重要。但是,在我离开时,那个手提保险箱的箱盖应该是开着的,而当我过了十分钟左右回去后,看到箱盖已经合上了——我当时果然太过惊慌了,竟然没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长舒一口气时,才终于想了起来。箱盖的确是合上的!我的双腿突然颤抖起来。箱盖不可能自动合上,也不可能有风吹进那个房间。是因为门的开闭吗?不会,我应该已尽量做到悄无声息。自然,也没有地震发生。很明显,在那十分钟里,有人进入了徐铭义的房间。不用说,那人肯定已经发现了徐铭义的尸体。
那个夜晚十分寒冷,我却一边走,一边用手帕擦汗。我当时走路的姿势必定十分难看。我心跳得厉害,简直像要蹦出胸口,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缓脚步,却突然觉得难以忍受,不由自主地迈开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责备自己……尸体在遇害之后立刻便被发现了,凶手就是在发现者来之前离开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聪明,却反受其害,故意让管理员看到我的模样更是决定性的失败之举。没错,这就是弄巧成拙!
然而,我走着走着,心中开始生出一丝希望。根据我的手表显示,我回到五号房间是八点四十一分。而在我乔装打扮、叫来“白宫”的女招待,然后收拾好绷带和套衫,最后离开五号房间时,我那慢了五分钟的手表显示的是九点整。就算我第一次离开时前脚刚走,那位不明人士X后脚便到,从尸体被发现到我第二次离开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二十分钟。那么,从我离开到现在又过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十五分。虽然比实际时间慢了五分钟,但我的计算与几点几分无关,而与时间的量有关。也就是说,从尸体被发现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但我却没有听见任何警车或救护车刺耳的警笛声。说不定那个不明人士X是个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总觉得这个猜测是正确的。我在心中祈祷,希望X存在这方面的弱点,如此一来,他就会保持沉默。
当晚,我一直开着收音机,新闻中始终没有出现关于杀人事件的报道。翌日,到了新闻时段,我带着半导体收音机出了门,边走边认真地听新闻。我愈发确信X是一个梁上君子,因此便逐渐冷静了下来。
前一天我便已经将徐铭义的请求告知了住在酒店的席有仁,他和我约定三点在我的办公室会面。到了三点,席有仁准时抵达,我给徐铭义打了无数次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最后,我拨通了“鸥庄”的电话。接电话的是管理员,我就托他带话。管理员一口答应下来,这也说明,徐铭义的尸体尚未被正式发现。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杀人的经过,第二次则更为简单,因为我已有过切身体会——不能太玩花样,最好做得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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