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2/5页)
约翰尼犹豫片刻,放下手中的照片,在办公桌中央放上一张纸,一笔一画地写下他想对杰克说的话。当约翰尼直起身来后,桑迪一字一句地念出了字条上的内容:杰克,你做到了,我真是以你为傲。接下来,你知道该怎么做,做出正确的选择,不然我可真的会掰断你那只破胳膊。
桑迪反复读了两遍,满脸通红地对着约翰尼说道:“克罗斯先生的手臂缺陷是天生的。”
“这一点我知道。”
“你这是在跟他开玩笑吗?”
约翰尼笑了,这是他见到桑迪后,露出第一抹发自内心的笑容。“你只要确保杰克能看到这张字条就行了。”
约翰尼驾车离去,一小时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城市的霓虹在后视镜里跳跃闪烁。驾驶后座上摆放着一个包,里面装着约翰尼购买的沐浴露、
香烟、芝士和烈酒。想着接下来的事情,约翰尼脸上不禁浮起了一丝微笑。他驾车穿过一排排参天大树,驶过平静的小河,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林中小屋。停好车后,约翰尼下车,沿着蜿蜒的小道一路向前,穿过沼泽,朝另一边的山峰走去。他经过一块墓地,路过四十五块大小不同的墓碑,这些墓碑大多数都由来已久。在一棵高耸入云的橡树下面,散落着一些年代悠久却没有任何碑文,丝毫不引人注意的小石头,它们时常出现在约翰尼的梦境中:被吊死的奴隶悬挂在一棵大树上。
那是一段暗无天日的过往,是这个镇子的历史。
也是一段家族渊源。
前往小木屋的路程一共花了约翰尼三十分钟时间,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绝对远不止这三十分钟,因为只要不慎走错一步,贪婪的泥土便会吞掉你的鞋子,遍地的毒蛇随时虎视眈眈,稍有一秒的心不在焉,便可能丢掉性命。这也是约翰尼选择搭建一座小木屋的原因之一。小木屋四周是绵延千里的荒地,其中大部分是森林区或狩猎场,没有一条公路可以通往此地,想进入小木屋的唯一方法便是步行。四周有很多小径,但倘若驱车进入,最多只能到达旧时奴隶殖民地区,而从那里前往高地意味着要穿越那片沼泽地,少有人有如此胆量。令人生畏的并不仅仅是冰冷的毒蛇和无情的沼泽泥沙,还有那些纵横交错的小径,蜿蜒幽深,无穷无尽,将人卷入迷途,再无归路。
小木屋周围除了沼泽和河流以外,还有多处树木丛生的高地。它们从沼泽地中拔地而起,好似巨型生物的后背一般雄壮。在这些高地之间,幽深的小径一路蜿蜒,在某些地方形成一座小山丘。约翰尼的小木屋在山丘北边的一条小径上,木屋边是一处高约五十英尺的岩壁。当洒落的阳光将小木屋映衬得散发出暖黄色光芒时,这道岩壁看上去好似一块青铜色的巨大盾牌。这里真是人间仙境,约翰尼将这里的秘密留存心底。他的父母曾来过这里两次,但却对这片被荒废在城市北边的土地提不起丝毫兴趣。除了约翰尼的父母之外,只有一个人见过这座小木屋,是他跟着约翰尼一起选择搭建地址,并帮助他完成了搭建。
约翰尼看向窗外快要西下的夕阳,又低头看了看手表。
想到杰克此刻正小心翼翼行走在沼泽地里的样子,约翰尼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靠!上帝啊,保佑我不要……死在这鬼地方。妈的!”
这是杰克第三次陷入泥潭,他并不是不知道通往约翰尼住处的那条小径,他当然知道,只不过他并不是电影里那些有着非凡本领,选择生活在丛林的主人公,他害怕自己一去不回。
“约翰尼!你在附近吗?”
杰克从泥潭里拔出双脚。
“妈的。”
好不容易从泥潭里挣扎出来,杰克小心谨慎地移动着,气喘吁吁。他仍穿着西服,裤脚卷入高筒靴中。他取下领带,西装外套和裤子上都沾满了泥印。蚊子在杰克周围来回飞动,肆虐叮咬,他忍不住再次破口大骂,他弄不明白为何此刻所有的蚊子都围着他转,而不是去纠缠约翰尼。
“你就喜欢看我这副窘迫的模样,是吧?”杰克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抓着身旁的柳枝小心行走,细薄的柳枝穗像刀片一样划过他的手掌。“说不定你现在正坐在哪棵树上看着我。”
杰克猛吸一口气,将一只脚从泥土中抽离出来,他走上那条小径,四周是茂密到盖过头顶的杂草,他不知该往哪边走,只好站在原地。他从七岁起便与约翰尼相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旧难以相信自己最好的朋友竟是这片荒地的主人。
不明白他为何宁愿……
这里只有一望无际的泥土、数不清的虫子……
在经过艰难的长途跋涉之后,杰克终于到达了那片干燥的高地,此时正值夕阳西下,余晖将这里的一切映衬得格外美丽,河面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橙黄色的光,远处的山丘层层叠叠,一排排大树相互依偎,太阳轻吻着这片土地。此刻,默木野在杰克眼里如同昔日老友,这里还是他和约翰尼第一次到来时的那番模样。那年,他和约翰尼十四岁,两个无所事事的少年深深陶醉在这片荒原中。他们时常来这里玩耍,每一次都站立在同样的地方,欣赏同样的美景。
“真是太美了。”杰克拂去眼睛四周的汗珠,仍旧气喘吁吁,“我怎么可能忘记这番美景。”
约翰尼看了看表,刚好六点四十。他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岩壁边的空地上摆放着一张野营用的桌子和两把椅子,桌子上有一瓶波旁威士忌和几个陶瓷盘子,盘内分别装有芝士、烟熏鹿肉,还有一条重达九磅的鲇鱼。除此之外,约翰尼还准备了香烟,虽然他买不起上好的雪茄,好在他和杰克都不怎么抽,这是他们多年前彼此许下的承诺:
喝便宜酒,抽便宜烟。
不到挨饿的程度就不吃饭。
这是一个并无多大意义的承诺,只是小男孩之间的自吹自擂,但自从上高中以来,约翰尼和杰克便一直如约遵守着,即使已过多年,约翰尼也绝不会违背。
约翰尼伸了个懒腰,双手抱住后脑勺,闭上双眼,嘴角扬起一丝微笑。空气清新湿润,一缕清风拂面而过。
而此时的杰克仍旧没有走出沼泽,他又一次陷了进去。
杰克终于走出小径,身边的柏树和梧桐树探出身体,一伸手就能触摸到。杰克想一次成功,所以他脚步轻盈地穿过杂乱的树枝。
机会只有一次。
杰克轻手轻脚地走上干地,不远处便是被树丛包围的小木屋。此刻,约翰尼正坐在空地的桌子旁,他身穿褪色牛仔服,双脚赤裸,面向太阳,双眼紧闭。他的头发比上一次见面时稍长了些。那一瞬间,熟悉的嫉妒感在杰克心头油然而生。约翰尼身材健硕,眉目清秀,即便是男生也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他的脸庞虽不能与明星媲美,但即便是用长相过人也不足以形容他的俊朗。约翰尼的皮肤是令人艳羡的健康小麦色,再加上一双深邃的黑色眼睛,像极了古老传说中武功盖世、最终抱得美人归的大英雄。
杰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畸形的左手手臂,它看上去就像是十岁小男孩的手臂一般短小,完全被掩盖在西服的袖套中,就连他的手指也完全不符合成年人的手指长度。这就是杰克从小到大在旁人眼中的形象。周围的人每每提起他,总会嘲笑说:“对,就是他,那个手臂畸形的男孩。”只有约翰尼明白,公开谈论这一点对于杰克而言是一种莫大的伤害,而以玩笑的形式说出来则会好很多。
约翰尼就在眼前,两腿伸展着坐在椅子上,双眼依旧紧闭着。杰克在小木屋旁的最后一棵树边停下,弯腰捡起一块石头。这一击必须恰中目标,不能击中约翰尼的脸部,也不能让他受伤,却能让他感受到疼痛。这是他们自儿时以来一直乐此不疲的游戏。
比比谁发出的声音最小。
比比谁的臂力恰到好处。
杰克用左手手指捏住石头,此时,约翰尼突然开口说道:“别扔。”
“竟然又被你发现了,”杰克垂下手臂,虽不感到惊讶,但却一脸丧气地对着约翰尼抱怨道,“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你每次都能发现,这不合常理啊。”
约翰尼睁开一只眼,回答道:“因为你太吵了。”
“是我抬起手臂的时候太吵了吗?”
约翰尼起身,拿起桌上的波旁威士忌,说道:“别想了,来吧,喝点酒,你看起来需要喝两口了。”
杰克从树荫下走出来,仍旧疑惑于约翰尼究竟是如何发现他埋伏在树边的。是脚步声?肯定会有脚步声,还有拨弄树枝和踩入泥土的声音。这一点杰克很清楚,不过最让他感到困惑的是约翰尼竟每次都能在他准备扔出石头的那一瞬间发现他,究竟是为什么?真是不可思议!
每一次都是如此,杰克心想。事实上,他可以回想得更具体一点。
在过去的三年里,这样的场景一共发生了十七次。
在那之前,杰克至少有一半的时间都能如愿击中约翰尼,这也是他们一贯的模式。有时约翰尼会察觉得到,有时他却丝毫没有察觉。
如今究竟是哪里不一样了呢?
杰克走向小木屋外的空地,站在桌边享受美食,一旁的约翰尼眯缝着眼看向他,笑容依旧。约翰尼眼神犀利,但双眸透亮,自然卷的头发垂到衣领边上,蓬乱不堪。
“杰克·克罗斯,大律师,”约翰尼走向杰克,在他边上猛推了一把,“我真为你骄傲。”
杰克本想毫不示弱地回推回去,不料却在约翰尼强大的身体力量下后退了几步,他尴尬地站在原地。约翰尼很少对人示好,他如此的表达方式触动了杰克的内心。“谢谢你,约翰尼,我能成为律师实在是不容易,一路上经历了太多挫折和嘲笑。”
令人心酸的事实,这一点杰克和约翰尼都深知于心。杰克仅仅花费了半年时间便从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阴影中逃离出来,身边没有几个人懂他为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迅速转变,可约翰尼懂,懂他的自责,懂他的懊悔,也懂他在少管所的那段时光。
“欢迎杰克律师大驾光临,请坐,请坐。”约翰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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