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公主赠衣 (第3/5页)
霍去病嘴角上翘:“你放屁!”嘴上说放屁,其实信了。
《洛神赋》太特殊了,它不是华丽,也不是文学造诣有多高,它也不是赋写的结构有多精妙。
他是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
当世,如果有感情要抒发,很少有人能把一句话写的漂亮。
高祖刘邦写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已经是牛哔之中的牛哔了,高祖这几句居然押韵的同时,格律读起来还有点顺口!
刘彻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喜欢写“xxx兮xx”但居然一句顺口的脍炙人口的利于传播的都没有。
以至于没有读书人听过刘彻写的歌。
而《洛神赋》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的局限。
这一读,和以往的文章完全不同,但!又读起来格外通顺,比以前的文章更通顺!
仿佛以前的文章像是淤积的小河沟,而《洛神赋》就是挖掘机,几铲子下去,把河沟通了!水直接喷涌而出,那种畅快,难以想象!
而它这几铲子挖的,还颇有艺术气息,同时还优美。
有一种,挖掘机在河边一边挖河沟,一边跳芭蕾的美感,是又有力量又有柔美又难以想象。
无论是谁,只要是写过文章的,但凡看了《洛神赋》就能感觉,自己什么都没干,写作水平暴涨了!
自己如果用《洛神赋》的思维去写文章,那绝对吊打以前自己写的文章。
毕竟从‘大炮轰他兮鸣如雷,中彼老母兮露白骨’到‘大炮轰他老母,炸的粉身碎骨’之间读起来明显是后者顺口。
而行文格式上的提升,就好比自己用铁刀,能吊打用青铜刀的自己一样。
其实,霍去病根本不信《阿房宫赋》是自己二弟写的。
但看了《洛神赋》反而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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