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第5/5页)
“我有一个想法,”他突然说,“我们需要和那天晚上的所有在场者谈谈,我知道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他们或许记得些什么,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你只有一个星期,所以我们最好马上开始。”
我张开嘴,准备告诉他,我只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因为我不得不尽快回伦敦,但看到他的表情,我又把嘴闭上了。
“你有什么反对意见吗?”他直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读得懂我大脑最深处的思想。我有一大把反对意见,也有许多事情要做,连一天的时间都腾不出,更何况一个星期,但是,如何才能在告诉他这一切的同时,不让他觉得我冷酷无情、不让我所说的听起来显得我不在乎你呢?
因此,我只能吞下一大口茶,摇摇头,告诉丹尼尔,没有,我没有任何异议。
“好,”他说,“因为我早些时候接到了警方的电话,他们有了新的推断。”
我的手掌立即开始出汗。“什么?”
“在海水里泡了那么多年,索菲的尸体应该早就烂得不像样了,弗兰琪,可他们却发现了一只脚,根据脚的大小,他们认为它属于一个女人,这只脚还穿着阿迪达斯运动鞋,显然是这只胶底鞋保护了它,让它在海里漂了许多年却没有烂透,也不会被鱼吃掉。”
“天啊。”
他的脸色比平常还要苍白。“他们采集了我的DNA样本,让我星期三上午去警察局拿鉴定结果,这是自然,他们需要通过DNA比对确定穿运动鞋的脚就是她的,还要看看这只鞋和当年在码头上找到的那只阿迪达斯是不是同一双,原先那只鞋现在还在警察局的证物室里,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我……我觉得我没法一个人面对。”
他看起来非常脆弱,无论如何,我喜欢看到丹尼尔需要我的样子——他想让我和他一起去!“我当然愿意。”我想起那天晚上你穿的运动鞋,你很喜欢那双阿迪达斯“羚羊”。
他站起来。“我得走了,明天一早过来。”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们约在九点半怎么样?先去找莱昂问问,好不好?”
我吓得差点吐出嘴里的茶。莱昂?丹尼尔一定是弄错了。你失踪几周后,莱昂就离开了奥德克里夫。“怎么找他?”我假装遗憾地说,“我听说莱昂在国外工作,我们还是别管他了,谁是下一个?”
丹尼尔挑起一边的眉毛,“我听说他回镇上来了,弗兰琪,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我恐惧得头皮发麻,一屁股跌坐进沙发里。
假如知道我会被迫再次见到莱昂,我绝对不会答应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