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第02章 惊魂下一秒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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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谋杀案的残忍程度让法官惊呆了,但在“我”的口中,它却是“我最得意的谋杀”。半山腰上的一片废墟,绿光、怪烟、鬼魂,恐怖的事情正在发生。地板上,一颗头颅滚到一边,脸上竟然挂着恐怖的微笑,这让人不由得想起了爵士临死前的话:“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在地狱里。”自从购买了一颗行星之后,费伦就伤透了脑筋,他发现这颗行星还有一个名字——幽灵五号,那里究竟发生过什么……面对这些死亡事件,你是否思考过是死亡吸引了死神,还是死神带来了死亡?
我最得意的谋杀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我因谋杀我的母亲而被捕,之后在法庭上开始了长达七年的审判。今天在法庭作陈述,当我说完之后,法官惊呆了,他说这是他当开释法庭法官以来听到的最残忍的谋杀案。
我的律师立即站起来为我辩护:
“法官阁下,判定此次犯罪是否最残忍,要跟他之前犯下的案子相比。如果您听一下他杀害自己叔叔的手法,就不会觉得这次犯罪有多残忍了。当然,他杀害他叔叔已经是被定论了,不可能再有翻供的机会。但当您听完他的陈述后,您就会明白为什么我的当事人会获释。”
我宣誓完毕后,便开始我的陈述:
“我于1856年出生在密歇根州卡拉马基,父母在当地都小有名气。感谢上苍,我父亲还活着,这让我以后的日子没那么难过。1867年,我们跟着父亲搬到了加州,住在了离黑鬼头不远的地方。我父亲靠拦路打劫成了有钱人,还开起了一家小店,专门从事一些黑市交易。父亲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常给人的感觉是不怒自威。随着年龄慢慢大了,父亲的戾气也少了,冷酷的性格里多了一些温柔。
“小店经营了四年后,有个传教士来我家投宿,我们接待了他。传教士没钱付房费,就传了一些教义给我们。我们第一次有种重生的感觉,上帝的力量让我们全家有了新的生活目标。父亲派人通知了他的兄弟威廉·里德利,让他来管理我们的小店。而我们全家则搬到了幽灵岩,在那里开了一家名为“圣息瑶琴”的舞厅。每晚在开业之前,我们都会祈祷,像所有教徒一样虔诚。
“1875年秋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从此有了邪恶的念头。那次我有事到马哈拉,在幽灵岩上的车。快到黑鬼头的时候,上来三个打劫者,要抢乘客的财物。虽然他们都用麻袋蒙住了脸,可我还是能认出他们是威廉叔叔和他的两个儿子。坐车的都是一些穷人,哪有值钱的东西。他们对车上的乘客挨个搜身,在我这里搜到了40美元和一只金表。我没有跟他们相认,我认为我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再者,我也不希望引火烧身。
“过了几天,我特地到黑鬼头去找威廉叔叔,向他要回我的钱和金表。谁知道他们一口否认,说根本没有打劫过那辆车,还把罪恶嫁祸到我和我父亲的头上。我很生气地跟他们理论,可他们却扬言要在幽灵岩也开一家舞厅,跟我们抢生意,让我们没钱可赚。要知道,我家的舞厅生意本来就差,如果叔叔再开一家,那一定会把我们全家逼上绝路。为了保住我们的生计,我只能答应叔叔不说出他们打劫的事情,可前提条件是他要把赃物分我一些,而且也要为此保密。可叔叔却拒绝了我,而且说得很难听,我终于动了杀机。我想如果叔叔死了,那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
“我开始筹划一个绝妙的谋杀计划,并把计划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虽然信教,可还是同意了我的做法。父亲还说,他为我感到骄傲。母亲也说,她会为我祈祷,尽管杀人在宗教里是被明令禁止的。
“我计划的第一步,是加入杀人骑士团。这是一个有背景、有地位的组织,可以帮助我实现计划。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我终于加入了杀人骑士团幽灵岩分会。在此期间,我看到了幽灵岩分会的花名册,里面竟然有我叔叔的名字,而且他还是个副社长。要杀我组织的上司,还真是一条不轻的罪名。
“就在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加深了我对叔叔的厌恶,这使我更迫不及待要把他杀了。那次我所乘坐的汽车被劫的案子抓到了劫匪,是三个完全不知情的替死鬼。我一直在帮他们洗脱冤情,并将罪证指向威廉叔叔和他的儿子们。可无奈,威廉叔叔平时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良好市民,遵纪守法,根本无法将他们送上法庭。就这样,三个无辜的人被判了罪。我心里的怒火越烧越烈,恨不得立刻杀了这个恶棍。
“那天上午,我要开始实行我的计划。我拿着枪到了威廉叔叔的家里,当时只有他的妻子在家。我很明确地表达了我的来意,婶婶却笑着说,很多人都拿着枪来这里,口口声声说要杀了威廉,可没有一个人成功过,反而留下了自己的性命。她说很理解我的行为,却怀疑我的能力。她还说我一点杀人的气魄都没有,看上去缺乏信心。为了显示我的气魄,我拿起枪打伤了一个路人。她还是保持着那样的笑容,说我的家族的的确确是个流氓家族,要杀人一点都不奇怪。后来她告诉我,威廉叔叔在河对岸的牧羊场,临走还祝福我,希望我能取得胜利。
“婶婶真是一个坦荡的女人。
“我到了牧羊场,看到叔叔正在剥羊皮。他身边只有一把刀,没有枪。我可不会用枪去打一个没有枪的人,我走过去用枪托狠狠砸了他的脑袋。叔叔应声倒地,不断颤抖。趁着这个时候,我用他剥羊皮的小刀割断了他的大腿肌腱。大腿肌腱断了,可是永远都走不了路的。他会变成一个废人,不管清醒与否,都不能反抗。他也明白这点,所以也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对我说:‘塞缪尔,你打败我了,我不会反抗。但请你答应我一个小请求,请把我带回家,当着家人的面杀了我。’
“我说,这没什么难处,但前提是我要把他装进装麦子的麻袋里。这样做,一来方便搬运,二来可以避免被邻居看到。他同意了,我便取了一个空麻袋来,将他塞了进去。不过口袋不大,只能把他团在里面。我把麻袋口绑好后,把他搬到了一棵橡树下。树下是孩子们自己做的秋千,秋千绳非常结实。我看到后立即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我用秋千绳把叔叔吊在了树上,他像个钟摆一样在空中来回摆动。
“一个恶贯满盈又骄傲自负的人,此刻竟然团缩在麻袋里,像个钟摆一样摇来摆去,看上去滑稽得很,可他自己却不知道。我记得他没有挣扎,也没有咒骂,这点倒很像一个恶人该有的硬气。
“我要怎么折磨他呢?那只公羊。是的,威廉叔叔有只公羊,是出了名的好勇斗狠。它可比公牛还要厉害,看到什么都会进攻。仿佛它存在的方式,就是进攻一切可见的东西。它跳得很高,可以在半空中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像箭一样飞速俯冲到地上。它的进攻角度十分完美,把速度和力量都升华到最大,力求一击必中,而且一定要让对方不喘气为止。很多人都曾看到,公羊曾经把一只四岁的老公牛撞死,能轻松撞碎一堵石墙、撞断一棵大树。只要被它撞过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完好无损的。这个家伙完全是一头怪兽,是从地狱来的恶魔。我看到它正在不远处乘凉,于是想到了这个完美的点子。我把它吸引到树底下,拉动秋千绳,让人肉钟摆摆动的幅度更大一些,我自己则躲在了一块大石头的后面。
“公羊看到了摇摆的叔叔,兴奋地叫了一声,然后一跃而起,向着叔叔撞了过去。它的身影如同一只白色的苍鹰,在低空盘旋,我第一次感到了力与美结合的快感。我看不清它的动作,因为那一切实在太快了,只能听到树上叔叔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刹那,公羊已经落在地上,树上的麻袋摆动得更厉害了,公羊更加兴奋,它的斗志似乎才被激发起来。只见它站在地上,不断甩动脑袋,有时还用前蹄拍打地面,然后瞬间又发起进攻。它那白色的身影再一次化成一条白色的带子,在天空中飞舞,然后又如离弦之箭一般向上飞腾。这次进攻更加凌厉,力道更大,几乎把袋子撞到了跟树枝平行的地步,而且它的次次进攻更加紧凑,刚落地,就又飞身而上,还没等袋子完全落下来,就又撞了上去。就这样,叔叔绕着树枝来了一次又一次完美的360°旋转,看得我都眼花了。一开始还能听到叔叔的惨叫,可随着公羊的不断进攻,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不过我想,公羊没有撞到叔叔致命的部位,因为叔叔在袋子里应该是背朝地的,公羊每次进攻都是撞到了叔叔的背。
“很快,公羊也累了,它疯狂的斗志慢慢消退,攻势也越来越弱,每次进攻后都狂喘不止,要休息很久,而装叔叔的麻袋摆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小,距离地面也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公羊似乎玩腻了这个游戏,悠闲地吃起草来。它缓步走到不远处,嘴里还嚼着青草,似乎要睡着了一般。可我还是发现了它的一个小动作,它的头稍稍扭动了一下,好像是在为下一次进攻做准备。我认为它的疲累都是装出来的,为的是放松对方的戒备,以寻求更大的刺激。
“而这个时候,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他开始不断叫着我的名字,希望我能给他一个痛快的了结,我心里真是舒服极了。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我在用什么手段折磨他,只是感到恐惧,彻骨的恐惧,这才是真正折磨他的东西。是啊,不知道死神装成了什么样子步步逼近,当然会恐惧。慢慢地,叔叔不叫了,袋子也停止摆动了。我从石头后面走出来,想给他个痛快。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巨响从地面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让我不由自主颤抖着。不知道的人,一定会以为是轻度地震。我转头一看,那只公羊早已狂奔而来,卷起一路沙尘,向我靠近。还是那般如飞一样的速度,让人胆战心惊。直到今天,我想起它飞奔的姿态,都从心里觉得美妙。那矫健的身姿,那精妙的动作,那天发生的每一秒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只公羊跃到半空,竟然像上台阶一样一步步升高,真像是魔鬼的宠物。它把头低下来,露出坚硬锋利的角,前腿向后,后腿和尾巴在同一水平面上,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白色雄鹰。
“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现在想一想,它飞起来的高度大概有15米。它能在半空停留一两秒,然后顺势向下,快速、有力。这次冲撞完全命中叔叔的要害部位,他的脖子被撞断,绳子也被撞断。整个麻袋重重摔在了地上,而叔叔也变成了一堆肉酱。这次冲撞,让很多人认为是地震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位地震研究者那时恰好路过那附近,他还测算出了震源呢。
“无论何时,我想起那起谋杀,都会打心里佩服自己。那种凶残,简直称得上是一种艺术,没人比我更能将这种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也没人能操作一场如此精彩的谋杀。”
鬼屋之夜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半山腰上有一片废墟,那里曾经是淘金者的营房。如今它们大多都被大雪埋在了下面,就连成弗鲁姆水渠上的大桥,也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对于淘金者来说,在这里生活无比快乐,因为这里能给他们带来自由,特别是说拉丁语的自由。他们每次说到死亡的时候,就说“到渠上了”,这远比“死了”要好听得多。
整个山谷都被大雪包围,没有一寸土地不泛着白色的光芒。山腰上一条人工修葺的栈道,也被积雪覆盖。这里被人们称为“死人谷”,一个被荒弃很久的矿山。寒冬的深夜,谁也不会想在这里逗留一秒,可希拉姆·比森却在这里住了很久,他是这里唯一的居民。他的小屋建在北山的山腰上,与其说那是个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坟墓。那里只有他进出,没有别的生命,而且整座屋子只有一扇窗户,夜晚炉火的红光透过窗户射到白雪皑皑的山谷里,如同鲜血一般。比森此时坐在屋子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发呆。不难想象,这样一所屋子的主人,也平常不到哪儿去。他有一头灰白的头发,衣服常年破烂,脸色苍白,两眼深陷,看上去像个邋遢的怪人。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头,起码有74岁了,可事实上,他只有28岁,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夜已深了,比森还没上床睡觉,只是用干柴一样的双手托着下巴,手肘支在膝盖上,好像一碰就会断了似的。他真的很瘦,走起路来似乎都能听到骨关节活动的声音,好像走得快一点就会摔倒,然后摔个粉身碎骨。突然,一阵敲门声传了进来。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谁会来这里做客?两年了,比森没有见过自己以外的人。是啊,谁会到一个道路不通的地方来呢?不管换了谁,此刻听到敲门声都会大吃一惊。可比森却十分镇定,他没有起身,依旧坐在那里盯着炉火。门被轻轻推开,比森抬起头看了看,然后耸了耸肩膀,缩了缩身子,好像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却又不愿意看到这一刻的到来。一个跟比森一样骨瘦如柴的老头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穿着厚厚的外套,头上裹着围巾,脸上蒙着一块青布,眼睛发着绿光,露在外面的皮肤是没有血色的惨白。
“您好,先生,”比森一边说,一边放开老头的手,“天气很差,您请坐,见到您真高兴。”
比森的谈吐十分优雅,像一个绅士,这可跟他邋遢的外表一点都不相符,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奇怪。老头向火炉靠近了一些,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我真的很高兴,”比森又重复了一遍。但这一次,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优雅了。他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外套显然很久没有清洗了,纽扣都发霉了,脚上的皮鞋也是,都长了绿毛。鞋子上的雪在温暖的炉火边融化,混着泥土流到了地上。“真是不好意思,我的条件不好,只能如此招待您。您要不再继续寻找住所,而愿意跟我一起的话,我将不胜荣幸。”
老头没有说话,只是解开了外套。比森在火炉里添了些煤块,用狼尾巴掸了掸炉灰,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您最好不要在这里停留太久,能走还是早点走吧。”
老头摘下帽子,在火炉边坐了下来。矿上生活过的人,可是很少摘掉帽子的。比森也坐了下来,他坐的是一只大桶,好像骨灰盒一样。屋子里恢复了刚才的寂静,外面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夹杂的风声让人不寒而栗。比森突然感到一阵心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他很快平复了情绪:“今晚这里有些不同寻常,我把一切都告诉您。如果您要离开,我可以送您通过那段最恐怖的路。过了那段路,您应该就熟悉了,那里是鲍迪·彼得森杀害本·哈克的地方,您了解的,对吗?”
老头点了点头。
比森继续说:“两年前,我和我的两位伙伴到了这里。当人们都纷纷往洼地挤的时候,我们也准备要走。您可不知道,还不到10小时,山谷里就没人了,都走光了。可我走了才发现,我随身带着的手枪落在这里了。于是我又回来取,不得不在这里待上一夜。谁知道,我就再也没有离开。哦,有个事情我得提一下。就在我们打算离开这里的头几天,我的中国用人死了。这里到处都是积雪,没法将他下葬。后来没办法,我们就把地板撬开,将他埋葬了。在埋他之前,我剪掉了他的辫子,将它钉在坟墓的横梁上。我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死的?唉,不管他是怎么死的,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回到这里,只是为了拿回我的手枪。您明白吗?”
老头又点了点头。
比森说:“中国人一直认为辫子是通往天国的通道,就像风筝的线一样。我要不要说呢?还是说了吧。我取枪的那晚,他竟然回来了,就是那个中国人,他想要回他的辫子,可是他没有拿到。您也许不理解辫子为什么如此重要,我也不理解,可事实就摆在眼前,他回来了,就是要拿回他的辫子。您说给他吗?我可不想听别人的建议,我想您应该会理解我。我把辫子牢牢钉在横梁上,并当起了看守。我可不想听您的建议,尽管您的建议可能是对的。”比森说到这里突然狂叫了起来,“什么?您把我当成了胆小的莫多克人?”他的狂叫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于是他安静了下来,继续说:“您说得对,我被它弄得身心俱疲。我这两年的生活完全是一个改正错误的过程,您懂我在说些什么。您说那个坟墓?没人动过它,地面冻得像一块钢铁。如果您执意要去看看,也未尝不可,那辫子上还系着丝绸呢。”比森停顿了一会儿,闭上眼睛,嘴里呢喃着,又像是在打呼噜。过了一会儿,他用力睁开眼睛,说了一句:“他们在偷我的钱!”然后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个时候,老头也脱下外套(他来到这里,一句话都没说过)。他里面穿着一件法兰绒衬衣,愈发显得弱不禁风。他慢慢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支手枪。那手枪就是比森要取回的那支,他特地从架子上取下来,放在手边,这是淘金者的习惯。片刻之后,比森醒了过来,他看到老头已经躺到床上,自己也从椅子上站起来,上床睡觉。上床之前,他又特意去检查了一下钉在横梁上的辫子,看看它是否牢固。两张床挨得很近,中间就是埋葬中国人的地方,上面有一扇小的活动门,门上有两行铆钉,排成了十字架的形状,似乎是为了阻止一些幽灵之类的东西进入房间。突然间,炉火变暗,墙壁上出现一个黑色的影子。那影子飘来飘去,十分恐怖。而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也投下一个影子,晃来晃去,如同一个会动的惊叹号。外面不断传来风吼声和狼嚎声,显得这山谷愈发死静。
就在这个时候,那扇活动门竟然慢慢上升。老头看着这一幕,依然默不作声。忽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活动门被强行打开了,两行铆钉被掀翻在地。比森被这声音惊醒了,可他没敢下床,而是用毯子蒙住脑袋,瑟瑟发抖,牙齿咯咯直响。老头面对这一幕,好像十分淡定,他用手肘支撑着身子,默默看着这一切。一阵怪风从烟囱里吹了进来,荡起满屋子灰尘。就在灰尘消失、火光重新照亮屋子的时候,炉火边多了一个男人,那人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穿着打扮都十分讲究,正冲着老头微笑。比森心里想:“他看上去是从旧金山来的,今晚无论如何要解决这件事。”
与此同时,一个人头从地板的活动门里伸了出来,正是那个死了两年多的中国人。他眼睛外凸,像两个玻璃球,直勾勾盯着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一脸的渴望。比森吓得尖叫连连,又用毯子蒙住了脑袋。那个中国人穿着一件发了霉的蓝色缎子面夹袄。他从地底下慢慢爬上来,然后像弹簧一样弹到了横梁上。他双手紧紧抓住辫子,张开嘴,用又黑又黄的牙齿死死咬住辫子,像个绞刑犯一样在空中摇摆。他腾出双手,用尽全力将辫子从钉子上解了下来。
比森躲在床上,根本不敢睁开眼睛。炉火旁的那个男人不停用脚击打地面,就像鼓点一样,还时不时看看手腕上的金表。老头紧紧握住了枪,坐了起来,对着中国人的鬼魂开了一枪。鬼魂从横梁上掉了下来,嘴里还叼着自己的辫子,直接落入坟墓。活动门又关上,炉火旁边的男人也消失了。外面响起一声长长的惨叫,就像有人被掐死了,又像鬼魂的哭泣。或许,那只是狼在嚎叫吧。
第二年的春天,又到了开矿的好时机,一群矿工要到新矿区采矿。他们路过死人谷的时候,特地到比森住的房子里看了看。他们发现比森已经死了很久了,胸口上有被子弹打穿的痕迹。根据大家的分析,子弹是从对面的横梁上反弹回来,射入了他的胸膛,因为横梁上有明显的子弹痕迹。横梁上还有一截断了的辫子,应该是被子弹打断的。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是,比森旁边有一件发了霉的外套。有人认出这外套是那个死了的中国人的。那东西不是应该在尸体身上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人们猜测,一定是死神穿着这套衣服带走了比森,不然这一切该如何解释呢?
死亡诊断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我知道你们这些医生都是科学至上者,可有时候比谁都迷信。”霍弗的话带着挑衅的口气,“当然,你们当中大部分人不相信这世上有灵魂一说。可我就相信,活人有时候可以用一种别的方式出现在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可能有他深刻的回忆,或者他对那个地方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我说的是真的,一个人的确可以影响一个地方,我是说环境。于是,他可以出现在另一个人的面前,就像你们说的幻觉一样。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影响环境的,这需要一个特别的个性,能看到他的人也需要有一双特别的眼睛。我就有一双这样的眼睛。”
“是啊,特别的眼睛,可以把视觉传递到一个特别的大脑。”弗雷里医生笑着说,显然他不赞同霍弗的说法。
“你这种回答方式对我算是客气了。”霍弗说。
“请原谅我的态度,你刚刚说的这些,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故事?你可以跟我说一说,说说你有双怎么特别的眼睛。”弗雷里医生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那是幻觉,不过无所谓。去年夏天,我到梅里迪安镇去度假,租了一套空公寓,房东叫曼纳林,是个医生,据说他几年前离开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谁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这房子是他自己盖的,住了10年。当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老仆人跟着他。他行医没几年,因为病人少,就不干了。从此以后他很少出门,几乎不跟外界接触。我听当地人说好像他在家里研究什么东西,还把研究成果写成一本书,可是得不到专家认可。那些人认为他有精神病。我没看过那本书,也不记得书名,反正里面写了一些常人所不能接受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人在活着的时候可以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日期。按照曼纳林的说法,人在死前几个月就可以预测到。我猜想最大期限应该是18个月。据说他在当地进行过几次死亡预测,你们的专业用语叫死亡诊断。那些被预测的人都是在他说的那个日期死亡的,而且死亡原因查不出来。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些,算是个铺垫吧。
“再说回公寓。这所公寓自从曼纳林走了后,就没有人住过。家里的摆设十分陈旧,还透着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我也说不好,反正那感觉让我不舒服。不过我能通过这些摆设感觉到曼纳林是个怎样的人,应该是这里残留了曼纳林的一些特征吧,我总感觉很不舒服,很抑郁。绝对不是因为我一个人住这儿的缘故,我在家也是一个人住,就没有这种感觉。你是知道的,我喜欢独来独往,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从来没有感觉不舒服过。可在公寓里,却让我有强烈的压抑感,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似的。特别是在曼纳林的书房里,感觉更强烈。可那房子明明又敞亮,又通透,不像是能让人压抑的地方。我也说不好是为什么。在书房的墙壁上,挂着曼纳林的画像,几乎是1∶1的比例。画像上的曼纳林大概50岁,长相普通,头发是灰色的,目光忧郁又冰冷。这幅画有些地方一直吸引着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总之我就像着了魔一样迷恋这幅画。
“有一天晚上,我拿着油灯回卧室,正好路过书房。我又被那幅画吸引住了,在微弱的灯光下,那幅画好像变了,曼纳林的神情不再像白天那么泰然自若,显得有些别扭,让人看了毛骨悚然。我当时对这幅画充满了兴趣,拿着灯走了过去。我选择了多个角度来观察画,好像不同的光线和角度的确会让画变得不一样。看着看着,我突然想回身。就在我回身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人穿过走廊向我走来。不是别人,正是曼纳林。那种感觉,就像是画像移动了一样。
“‘对不起,’我说,我当时有点不高兴,‘我没听到你敲门。’他当时跟我保持了一米左右的距离,然后从我身边走过,还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又出去了。可是我却看不清楚他是怎么离开的。我知道,你一定会说这是幻觉,可我认为这是灵魂。那个书房有两扇门,一扇通往卧室,一扇是锁着的。而且卧室没有出口。我当时的感觉就不必多说了,你应该可以体会得到。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今天我在联邦大街看到了曼纳林,是的,他就从我身边走过,他还活着。”
弗雷里医生沉默片刻后问:“他今天有跟你说话吗?你怎么判断他还活着?”
霍弗睁大眼睛,没有吭声。
“或者他做了什么动作,什么姿态?比如一个噤声的动作。这可是他的习惯性动作,每当他遇到一些严重的事情时就会做出这样的动作,比如在宣读诊断结果的时候。”弗雷里医生说。
“对,他做了那个噤声的手势。这么说来,你认识他?”霍弗惊讶地说。
“是的,我认识他,还读过他的书。应该说,每个医生都读过他的书,他的书为医学界做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三年前,我给他看过病,他死了有段时间了。”
霍弗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惊慌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他问弗雷里:“难道是我的身体有什么问题了?你是个医生,又是我的朋友,你要如实告诉我。”
“不,霍弗,你想得太多了,你身体非常健康。你还是回家去吧。你是个出色的小提琴手,你要多拉一些欢快的曲子,这有助于你忘掉这件事。”
第二天,人们在霍弗的书房里发现了他的尸体,脖子边是他最钟爱的小提琴,面前是肖邦的《葬礼进行曲》曲谱。
死亡之笑
〔美国〕弗朗西斯·克劳福德
一
8月末的一个下午,万里无云的天空突然变得通红,一团不知从哪儿飘出来的黄色云朵挡住了夕阳的光芒,致使整个天空都随之变色。休·奥克兰姆爵士坐在书房的窗前,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微笑,好像在嘲笑所有人类。
100岁的麦克唐纳嬷嬷曾说,当休爵士这样笑的时候,一定是想到了那两个已经死了的女人。
他的笑容弥漫开来。
病毒已经侵入他的大脑。在他身边站着的是加布里埃尔,他的儿子,一个像壁画里天使般的人物。加布里埃尔看着父亲蓝色的眼睛,心里掠过一阵阵悲凉。可当他看到父亲的笑容时,却有说不出的厌恶。休爵士并不想这样笑,可是由于疾病的关系,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能这样笑着。
加布里埃尔旁边站着一位同样如天使般美丽的女子,她叫艾薇琳·沃伯顿,是休爵士的侄女。她盯着伯父,嘴角也不自觉上扬,一种死亡的微笑快要在她的脸上荡漾开来。她急忙抿了抿嘴唇,两颗泪珠从眼睛里滑出,顺着脸颊落到了唇边。可那笑容却无论如何都不会消失,如同一张标签牢牢钉在了她的脸上。
“如果,”休爵士缓缓说着,双眼依旧没有从窗边移开,“你已经决定要结婚,我不能说什么,可你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我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你根本不听我的意见。”
“爸爸!”加布里埃尔吼叫着。
休爵士没有停,继续说:“不,我没有自欺欺人。你们要结婚,只能等我死了。不要违背我的意思,不要,不要。”他不断强调这句话,眼光终于转到了眼前这对恋人身上。
“可是,为什么?”艾薇琳哭着问。
“别再问下去了。你们迟早会结婚的。走了两个,再走就是四个。燃烧吧,使劲燃烧。”休爵士说完低下头,两只凹进去的眼睛渐渐合上,他睡着了。他总是这样,不光是生病的时候会这样。
加布里埃尔拉着艾薇琳出了书房,回身轻轻地关上房门。他们深深吸了口气,就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十分凶险的劫难。他们俩真是像极了,从头发到皮肤,特别是眼睛,像得有点古怪。他们看着彼此,对方的恐惧和紧张都折射在眼睛里。
“他竟然告诉我们,”艾薇琳颤声说着,“不可能会告诉我们,这可是他的秘密。”
“如果他要把秘密带进棺材,就让它永远留在他的脑子里!”加布里埃尔说。
大厅里回荡着加布里埃尔的最后一句话,这让昏暗的大厅显得更为恐怖。很多人都会被这个回音给吓到,因为回音应该是在每一句结束后都会重复,而不是只重复最后一句话,有时甚至只重复几个词。麦克唐纳嬷嬷曾说,曾经有位姓奥克兰姆的人死的时候,这大厅只会响起诅咒的声音。
艾薇琳被这奇怪的回音吓了一跳。
“只是回声。”加布里埃尔拉着艾薇琳离开了大厅。
他们走到院子里,在红色的夕阳下并排坐着,周围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只有一只在公园远处的小鸟,在不停地叫着。
“这太安静了,”艾薇琳紧张极了,“马上要天黑了,我有点害怕。”
“怕什么?怕我吗?”加布里埃尔呆呆地望着艾薇琳,眼睛里充满了悲伤。
“怎么会怕你呢?是怕鬼,怕奥克兰姆家族祖先的鬼魂。我听说他们就葬在这里,在小教堂的北边,那是个墓室。那个年代,葬礼都没有棺材,尸体都是用布包裹着。”
“这是传统,将来我爸爸和我的尸体,也会缠着裹尸布。他们说奥克兰姆家的人,都不需要棺材。”
“你别吓我了,这些都是传闻而已。”艾薇琳紧紧抓着加布里埃尔的手,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是传闻没错,但墓室里有具棺材是没有盖棺的,里面葬着老弗农爵士,他因为背叛詹姆斯二世而被砍头。家人把他葬在一具上锁的铁棺材里,从断头台运回了墓室。不知怎么回事,那棺材自从进了墓室,棺材盖就是开着的。每次埋人的时候,打开墓室,总是能看到尸体,它就立在墙边,头却滚在墙角里,脸上还有可怕的微笑。”
“是像伯父那样的微笑吗?”艾薇琳更害怕了。
“或许是吧,我又没有见过。家族这30年来都没人去世,自然也没人去过墓室。”
“假如伯父去世了,你是不是……”艾薇琳没有说下去,脸色苍白。
“是的。我会打开墓室,把他放进去,带着他的秘密。”加布里埃尔深深吸了口气。
“我一想到那个秘密,就浑身发抖。加布里埃尔,你猜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他说我们不能结婚,他用那么奇怪的口气对我们说,脸上还挂着奇怪的笑容。更让我害怕的是,我觉得我脸上竟然也有那种笑,我无法控制。”艾薇琳靠在加布里埃尔的肩膀上,身体瑟瑟发抖。
“我也是,我听麦克唐纳嬷嬷说……”他突然打住了。
“她说什么?”
“没什么。她说过一些事情,我担心说出来你会害怕。走吧,气温下降了。”他站起来想走,可艾薇琳却紧紧抓着他。
“但我想跟你结婚,我们的婚礼应该照原计划进行。”
“当然,亲爱的。可我爸爸现在病得很重,我们不能举行婚礼。”
“加布里埃尔,我的宝贝,我真希望我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我知道我们会分开的,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会把我们分开的。”艾薇琳说着说着哭泣起来。
“不,没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是吗?”
“当然,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我们分开。”加布里埃尔·奥克兰姆坚定地说。
艾薇琳一把拉过加布里埃尔,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吻着。加布里埃尔最无法抗拒的就是艾薇琳的吻,甜蜜又透着一种邪恶。每次她要吻他,他都无法拒绝,只能任凭她拉过去。他疯狂地爱着这种感觉,那种激情又邪恶的感觉。
“我们就像是活在梦里一样。”艾薇琳说。
“如果是梦,我真不愿意醒来。”加布里埃尔深情地说。
“我们不会醒,不会醒。梦结束的时候,我们是不会感觉到的。”她继续吻着他。
“让梦一直做下去。”他喃喃地说。
二
麦克唐纳嬷嬷坐在一张古老的皮沙发里,她刚刚睡了一小会儿。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她身上都盖着厚厚的毯子。在沙发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盏小灯,还有一杯饮料。
皱纹爬满了她的脸,但每条皱纹都不是很深。她的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两缕灰黄的头发从里面垂下来,挂在太阳穴的两边。她直勾勾地盯着远方,好像能看穿一切阻碍,看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她每次睡醒都这么看,蓝色的眼睛好像能看穿一切。没一会儿,她又进入了梦乡。
过了午夜,就快1点钟了,照顾麦克唐纳嬷嬷的女佣在旁边一个小屋子里睡得香甜。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现一张人脸,用一双蓝色的眼睛盯着熟睡的麦克唐纳。那个窗台距离地面可是有25米高。那张脸像极了艾薇琳·沃伯顿,只是比她消瘦许多,而且面色惨白,嘴唇像喝了血一样鲜红,真像一具可怕的僵尸。
麦克唐纳嬷嬷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的脸,说:“时候到了吗?”
这时,那张脸忽然变得狰狞,眼睛越来越大,血红的嘴唇张开来,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原本贴在脸上的金发,全都竖了起来,在夏风中拍打着窗户。她的回答令人恐惧。那不是正常的声音,起初像是一阵低沉的抽泣,接着又像是雷鸣,然后是哀号,最后变成了尖叫。不管是谁听到这种声音,都会毛骨悚然,绝对会相信那是来自幽灵或精怪的声音。
声音消失后,那张脸也随之不见。老嬷嬷躺在沙发里,颤抖了一会儿。她再次盯着窗户,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被惊醒的女佣站在老嬷嬷身后不远的地方,吓得脸色苍白,直打寒战。
“时候到了,孩子,我得去找到他,结束这一切。”老嬷嬷说。
她艰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女佣连忙给她拿来了一条毯子、一件斗篷和拐杖。女佣被吓坏了,不时地看着窗外。老嬷嬷摇摇头,说了些女佣听不懂的话。
“那张脸像极了艾薇琳小姐。”女佣哆哆嗦嗦地说。
“你是个好孩子,可是太笨了。我看你还是多多祈祷,多长点智慧。要么就别在奥克兰姆家待着了。快去把灯给我拿来。”老嬷嬷用一种严厉的口气对女佣说。
嬷嬷吃力地往前走,拖鞋跟地面摩擦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多用人都被这种声音吵醒了。
所有人都醒了,他们在休爵士的卧室里出出进进,显得十分焦急。卧室里堆满了人,但看到麦克唐纳嬷嬷,都会给她让出条路来。她是休爵士父亲的奶娘,在这个家族拥有极高的地位。
此时休爵士的床前挤满了人,加布里埃尔紧张地蹲在父亲床前,艾薇琳跪在床前,金发披肩,紧张得要命。一位护士正在为休爵士急救,显然,他已经不行了。
“别再让他继续痛苦下去了,他是时候走了,躲开,我有话跟他说。”嬷嬷对护士和一旁的女佣说。
“让他们说说话。”加布里埃尔说。
老嬷嬷走到休爵士旁边,只留下加布里埃尔和艾薇琳。
“休·奥克兰姆。你时辰到了,我看着你父亲出生,又看着你出生。现在要看着你死去。休,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好吗?”她说。
休爵士将头转向老嬷嬷那边,可是什么都没有说。
“休,你要说出真相吗?”
“你想知道什么?”休爵士有气无力地说,“我没什么秘密,我一直过得很幸福。”
老嬷嬷突然笑了,声音虽然小,却很清晰。休爵士眼睛泛红,张了张嘴说:“让我安静地离开吧。”
嬷嬷摇了摇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用手抚摸他的额头,柔声说道:“你一定要说出那个秘密,为了你的母亲,你有愧于她。”
休爵士咬了咬嘴唇,“我不想说。”
“为了你的妻子,你也欠她的,她为你生了儿子,最后却为你心碎而死。说出来,休。”
“我活着不会说,死了也不会告诉她。”
“为了那个被你背叛的女人,她今晚在等着你。休·奥克兰姆,说出那个秘密。”
“太晚了,让我安静些离开吧。”他脸上又出现那个古怪的笑容。
“不,不晚,还有些时间。告诉我,艾薇琳的亲生父亲是谁,说完了,你就可以离开了。”
艾薇琳听到这句话,浑身发抖,她盯着伯父。
“艾薇琳的亲生父亲?”休爵士缓缓说着,那种笑容越来越深刻。
突然间,房间变得昏暗,老嬷嬷的影子在墙上显得无比宽大。休爵士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里不断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就像要窒息了一般。艾薇琳看着眼前的一切,大声祈祷着。
就在此时,窗外响起一阵敲打声,艾薇琳慌张地朝窗子看去。她的每个毛孔都在此时张开了,从里面不断透着寒气。她看到了自己的脸出现在玻璃上,一张苍白的脸,眼睛正看着自己,头发都竖了起来贴在玻璃上,嘴唇如同喝了血一样红艳。艾薇琳站了起来,大叫一声,摔倒在加布里埃尔的怀里。窗户外的脸也张大了嘴发出一声惨叫,就如同受了酷刑一般。
休爵士坐了起来,看着窗外,又看着倒下去的艾薇琳,大叫了一声。麦克唐纳嬷嬷趁此机会盘问他:“休,你看到了艾薇琳的母亲,她在等你。艾薇琳的父亲是谁?快告诉我。”
古怪的笑容又一次弥漫在休爵士的脸上,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说了一句话: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在地狱里。”
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随之变得平静。他停止了呼吸,笑容就此凝结在他脸上,似乎在说,“我要带着这个秘密进墓室,没有一个活人知道真相。”
麦克唐纳嬷嬷盯着休爵士咽气,那古怪的笑容也出现在她的脸上。不仅是她,加布里埃尔和晕过去的艾薇琳,脸上挂着同样令人作呕的笑容。
用人们都进来了,他们先将艾薇琳抱了出去。当艾薇琳醒来的时候,嘴角的笑容也消失了。整个房子里都回荡着哭泣声和悼念声,久久不能散去。
休爵士跟所有祖先一样,被包在裹尸布里,抬进了教堂北边的墓室里。按照规矩,他要跟父亲葬在一起。先有两个人前去开墓室的门,这两个人显然被吓坏了,回来的时候步子都迈不稳。
加布里埃尔知道墓室的情况,所以并不害怕。他走进去,看到了弗农·奥克兰姆爵士的尸体,头颅滚在一边,脸上挂着恐怖的微笑,直对着棺材里的尸身。加布里埃尔拿起头颅,将其放在尸体的肩上,然后锁上了铁棺。
休爵士的尸体被放在架子上,立在了他父亲的旁边。人们慌忙往回走,都想快点离开这个阴森的地方。当他们对视的时候,竟然发现彼此脸上都挂着跟那个头颅一样的笑容。大家吓坏了,加快了脚步。
三
加布里埃尔按照规矩继承了男爵爵位,成了加布里埃尔爵士,同时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家产。艾薇琳还是住在奥克兰姆家一间向南的房子里,她一直住在那里,从记事起就住在那里。她没有其他亲人,也没有朋友,每天都在家里活动,从不曾去外面待过。奥克兰姆家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人出去,也没有人进来。
转眼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奥克兰姆迎来了圣诞节。自从休爵士去世之后,这个家的气氛缓和了许多,不再像从前那么紧张。这年的圣诞节,大家都精心准备。加布里埃尔遵照祖制在家里举行盛大的节日晚宴,邀请所有的佃户前来参加。
艾薇琳热情地招呼大家,机敏的佃户们也趁机拍起了艾薇琳的马屁,说她是奥克兰姆家族最年轻的女主人。她和加布里埃尔还没有结婚,但他们的关系是众人皆知的。佃户们还集体敬了艾薇琳一杯酒,希望这位年轻美丽的女主人身体健康。
就在大家一饮而尽的时候,忽然刮来一阵冷风,接着响起一阵尖厉的叫声,那不是佃户们的声音,而像冤魂的尖叫声。人们吓得放下杯子,大家脸上同时浮现出休爵士去世前露出的笑容。
大家吓坏了,惊慌四散,都想着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桌子被掀翻了,杯子和酒瓶都砸碎了,鲜红的葡萄酒流了一地。
加布里埃尔紧紧抱着艾薇琳,他们不用看对方,也知道对方脸上一定也有这样恐怖的笑容。他们面对眼前的一切,无能为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尖叫声停止了。那恶心的笑容也都从每个人的脸上消失了。这算什么?算是休爵士对大家的嘲笑吗?因为再也没有人知道那个秘密了。
晚宴就在一片狼藉中结束了。从此之后,加布里埃尔变得沉默寡言,精神恍惚,脸色越来越差。他常常突然站起来,四处走动;常常突然冲进院子里,不管是骄阳烈烈,还是大雨滂沱,他都会冲出去,然后坐在小教堂外面的凳子上,冲着墓室的方向看,似乎能看到里面的尸体一样。
每次他突然冲出来,艾薇琳就会跟着一起跑出来,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有一次,他们又像从前一样亲吻对方,可就在嘴唇要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忽然变大,蓝色的眼球周围出现一圈白环,然后冷得瑟瑟发抖,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他们什么都没有看到,可就是无比恐惧。
还有一次,艾薇琳看到加布里埃尔拿着钥匙独自到了小教堂里,站在墓室的铁门前,准备开门。她赶快拉开了他。加布里埃尔如同从梦中惊醒一般,慌乱又悲伤,他一边走一边说:“我要崩溃了,我一闭眼睛就看到它,睁开眼睛还能看到它。它把我领到这里,我必须见到它,不然我会死的。”
“我明白你的感受,”艾薇琳说,“我也经常被它引到这里。可是我们不能进去,不能进去,绝对不能进去。”
“如果见不到它,我会死的。”这种口气,完全不像加布里埃尔平时会用的口气。
深冬的某天早晨,艾薇琳来到麦克唐纳嬷嬷住的房间,她想弄明白一些事情。
“嬷嬷,”她将手放在嬷嬷手上,“伯父去世的晚上,你一直在问他一个秘密,我知道那一定很可怕。尽管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我总觉得你可能知道答案。还有,他怎么会那么笑?”
“我只是猜到点什么,真相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你猜到了什么?你为什么会问伯父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我知道我的父亲是谁啊,他是沃伯顿上校,我妈妈是奥克兰姆夫人的妹妹。我父亲死在了阿富汗。这些我都知道,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呢?”
“孩子,我只是猜。”
“猜什么?”艾薇琳哀求道。
麦克唐纳嬷嬷没有说话,只是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艾薇琳一直在那里等着,等待老嬷嬷能告诉她什么。
这时,老嬷嬷养的黑猫突然站了起来,冲着艾薇琳尖厉地叫着,脸上露出了那个熟悉又恶心的笑容。艾薇琳吓得瘫坐在地上,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因为那笑容也正在爬上她的嘴角。
老嬷嬷睁开眼,用拐杖捅了捅黑猫,黑猫又乖乖卧在那里。
“嬷嬷,你猜到了些什么?”艾薇琳还不死心。
“一件很坏的事情,可我不能告诉你,我担心这个猜测会毁了你的生活。你们结婚吧,用你们的真心去弥补休犯下的罪孽。”
“可伯父说我们不能结婚。”
“他或许是这么说过,但相信我,他嘴上说不想让你们结婚,心里却想让你们结婚。这就像是猎人要毒死一头野兽,就把一块毒肉放在野兽面前,还不停说‘别吃它,不能吃它’。在奥克兰姆家族里,休是最坏的一个。他曾深深地伤害了一个女人,却从没有为此愧疚过。”
“可我和加布里埃尔是真心相爱的。”
“如果你们真心相爱,可以殉情自杀,”她坚定干脆地说,“你们相爱却无法走到一起,那活着干什么?我活了100岁,这么长的生命我得到了什么?生命开始像一团火,结束后变成一堆灰烬,在开始和结束之间,满满的都是尘世间的痛苦。让我睡一会儿吧,我不会这么睡过去的,孩子。”老嬷嬷说完后闭上了眼睛,好像又睡着了。
艾薇琳走出老嬷嬷的卧室,一种强烈的愿望在她心里盘桓着,去墓室,去墓室,那里一定藏着真相。可每次一想到墓室,她就感到浑身发冷,头发也会竖起来。
四
麦克唐纳嬷嬷卧室的钟塔响了12声,她睁开眼睛看了看,喝了几口饮料,然后又睡着了,黑猫也乖乖地躺在她的脚边,睡着了。
就在此时,午夜钟声刚刚敲响最后一声的时候,加布里埃尔惊叫着从梦中醒来。他又做噩梦了,心脏好像要跳出来一样。在奥克兰姆家族中,还没有人从噩梦中惊醒。可加布里埃尔最近却不止一次做噩梦。
他坐起来,双手按着太阳穴,身子不断发抖。他的嘴唇不自觉上扬,露出那古怪又恐怖的笑容。与此同时,艾薇琳也一样梦到了自己那死亡般的笑容,她挣扎着醒来,捂着脸,大口喘着气。
加布里埃尔点亮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这么下去,我会疯的。”他自言自语道。这几个月来,有种东西填满了他的脑子,只要他思考,这东西就会不停地涌现出来。这东西就像病毒一样侵入他的生命,如果他再不做点什么,一定会被这东西控制住,到时候就永远摆脱不了了。他拿起烛台,穿着睡衣走出了房门。
他出了大厅,穿过图书馆,走进小教堂。他站在那里,从石墙上取下钥匙,墓室的钥匙。那把钥匙可以打开对面的铁门,铁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直通墓室。他死了六个月的父亲,就葬在那里。这么久的时间,尸体应该腐烂得十分可怕了。哦,不对,那个墓室可以保存尸体,自然有方法让尸体不那么快腐烂。但无论如何,那狰狞、恐怖的死亡之笑,一定还挂在他的脸上。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感到自己脸上又出现了那种笑容。他用手狠狠地扇向自己,嘴角被打出了血。鲜血一滴滴落在地板上,可嘴角的笑容还在。他用钥匙打开铁门,一阵阴风扑面而来。他换了一根新的蜡烛,小心翼翼地将铁门靠在石墙上,以确保他进去的时候,铁门不会自己关上。
墓室里涌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臭味,他屏住呼吸,慢慢走向甬道。在此之前,没有一个奥克兰姆家族的成员会在平时打开这道铁门,即便里面都是黄金做的棺材,没有一个棺材盖是开着的,也不会有人进去,除了这个长得如同天使一般的加布里埃尔爵士。
甬道里刮起一阵阵小风,吹着烛火不停摇曳。加布里埃尔用手挡在烛火前面,鼓起勇气继续前行。他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他的视力很快适应了这种昏暗,能慢慢看清前面的路。
走了没多久,就到了保存尸体的地方。这里放着他的曾祖、祖父、父亲……而且将来,也会放着他。不过现在进来,跟死了再进来,一定是不一样的,他紧张极了。
他根据裹尸布的颜色来辨认哪具尸体是休爵士的,他认为找到尸体似乎就可以找到真相。就在他专注辨认尸体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滚动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滚到了他的脚下。他吓坏了,跳开一步。在昏暗的烛火下,他看到了脚边的一个头颅,一个笑着的头颅,那是弗农老爵士的头颅。他浑身流汗,一阵阵凉气从他的脚底板钻进身体,不停攻击他的心脏。
他看着头颅的微笑,感觉那笑容又出现在自己的脸上。他愤怒无比,突然把头颅踢开。他转头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尸体,没错,就是它,就是那个折磨人的家伙。他活着的时候折磨艾薇琳,死了也不让人清净。
加布里埃尔看着尸体,它还是在笑,就像死前一样,是那种诅咒的笑容。他扯开裹尸布,尽管浑身都在发抖,可他还是很勇敢地扯开了它。尸体已经干枯,发出恐怖的恶臭。尸体的双手好像握着什么东西。加布里埃尔鼓足勇气,用尽全身力气,把那东西从尸体双手里拽了出来。
那东西在烛光下闪闪发亮,外面还贴着封条。加布里埃尔此时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他把东西放在旁边的架子上,拨亮烛火,仔细看着。上面有文字,显然是父亲的手笔。他一字一句读下去,心里充满了愤恨。
上面记录了休爵士如何爱上自己妻子的妹妹,也就是艾薇琳的母亲;写着他如何用诅咒的手段害死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加布里埃尔的母亲;写着他如何和沃伯顿上校在阿富汗战斗,而沃伯顿上校又如何死在战场上;写着他如何将沃伯顿的妻子,也就是艾薇琳的母亲带回家里,小艾薇琳如何出生;写着他如何厌倦了艾薇琳的母亲,又是如何用同样诅咒的手段杀害了她;他如何将艾薇琳当作侄女一样抚养成人,又如何相信自己的儿子会爱上艾薇琳,并最后跟她步入婚姻殿堂;而那两个被他杀害的女人的灵魂,在转世之前受着怎样的煎熬。最后,他还写着希望有一天,加布里埃尔和艾薇琳结成夫妇后能看到这些文字,并当作没事发生那样继续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下去。
加布里埃尔读完最后一句话,深深吐出一口气,心里舒畅了许多。他终于知道了真相,好像卸下了一个大包袱。他站起来看着尸体,那笑容竟然消失了。就在此时,他感到身后一阵窸窣声,还有呼吸声,那不是冷风,而是充满温暖的声音。
他转过身来,看到泪流满面的艾薇琳。她也是想到这里来寻找真相,没想到加布里埃尔已经到这了。就在他看这些文字的时候,她也在他身后全看到了。
“艾薇琳,”他惊喜地叫出声来。
“哥哥!”她温柔地呼唤着,紧紧抱住了加布里埃尔。
西南卧室
〔美国〕玛丽·弗里曼
“那位小学老师今天到,就是从阿克顿来的那位,叫露依莎·史塔克。”姐姐索菲亚对妹妹阿曼达说。
“是的。”阿曼达说。
“我准备把西南那间卧室租给她。”索菲亚说。
“啊?”阿曼达的眼神里流露出恐惧,“我想她不会住进去。”
今天的天气非常热,索菲亚却穿着一身职业套装,阿曼达则穿着一件宽松舒适的轻薄上衣。索菲亚就是这样,她性格强势,为人刻薄。阿曼达处事则柔和得多。
“哈利尔特姨妈前不久才在那间房里去世,她如果知道,应该不会同意住进去。”阿曼达说。
“说什么蠢话!这栋房子哪间房间没死过人?阿克里祖父有七个孩子,四个死在这房子里,祖父祖母也死在这里。曾祖母和曾祖父也死在这里,还有祖父终生未嫁的妹妹——芳妮·阿克里。我毫不夸张地说,这栋房子里的每个房间,甚至每张床都死过人。”
“是,那她还是住那里吧。”阿曼达没有再说。
“东北角那间房子,小不说,还不透气,她一定会觉得难受。她还算有点钱,可能一个暑假都会租那间房子。如果让她住得宽敞舒服,那她明年可能还会再光顾我们。”索菲亚说,“你去打扫一下那间房,把西面的窗户打开,透透气,让阳光照进来。我这就去准备蛋糕。”
阿曼达拿着清扫工具到了西南卧室,索菲亚则去了厨房。她走了几步,回头对妹妹说:“记得把床铺换一下。”
“好。”阿曼达显得有些慌张。
阿曼达不敢进入西南卧室,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她不是没有进出过死过人的房间,她跟姐姐搬到这里之前,就住在母亲去世的房子里,来到这里后她也曾经住过一个已经去世的客人的房间。可这间房不一样,她每次一进去,就心跳加速,手脚冰凉。这个房间十分宽敞,西、南各有两扇窗户,窗帘沉沉垂下来。房间被一层薄雾笼罩着,更让阿曼达感到不舒服。
她走到西边的窗户前,打开窗户和窗帘,房间的摆设也明亮起来。这房间其实也没有多大,而且十分陈旧。家具摆设都是老年人喜欢的样子,老式桃花心木家具、孔雀式棉布单、旧式的长排衣柜,还有一张不知道多古老的摇椅。那摇椅原先可是这间房主人的心头之物。衣柜半敞着,露出一件紫色的绸缎睡衣。阿曼达将睡衣取下来,姐姐怎么会如此粗心,竟然没把姨妈的睡衣收起来。她看了眼黑漆漆的衣柜,飞快地把衣柜门关上。衣服上有浓烈的熏衣草的味道,姨妈生前长期服用熏衣草,久而久之,就连她身上都有一股熏衣草的味道。
阿曼达赶快把睡衣扔到了摇椅上,她害怕这个味道,就好像姨妈在这里一样。一个人身上的味道是种暗示,即使人死了,味道也会留下来。阿曼达打扫房间,一直能闻到这种味道。她把家具、衣柜和盥洗盆都擦了个遍,床铺也都换成了新的。都清理完了,阿曼达想把睡衣拿到阁楼上,那里存放着姨妈的所有遗物。可就在她转身要拿的时候,睡衣却不见了。
阿曼达是个不太相信自己的人,自己做过的事情也经常怀疑。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根本没从衣柜里拿出那件睡衣。她看了眼衣柜,发现衣柜门是开着的。她立刻冲过去翻找睡衣,可衣柜里什么都没有。
阿曼达又朝着摇椅看了看,睡衣的确不在那里。她疯了般四处寻找,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和抽屉,就连衣橱也找了好几遍。没有,都没有。阿曼达站在那里,心怦怦直跳,头皮发麻,双手冰凉。
“到底怎么回事?”阿曼达不断问自己。
她确信自己看到了哈利尔特姨妈的紫色睡衣,也确信自己将它从衣柜里取出来放到摇椅上,同样也确信没把睡衣拿出房间。她瞬间被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纠缠着,在她的逻辑里,东西不会凭空消失,除非被人拿走了。
或许是索菲亚刚刚路过房间,拿走了,见她在打扫,就没有告诉她。阿曼达这样告诉自己。“我真是傻,胡思乱想些什么。”阿曼达对自己说。这样想果然很有效,她的手脚开始回暖,紧张感消失了许多。
阿曼达到了楼下厨房,看到索菲亚正在搅拌面糊。
“都打扫完了?”索菲亚看到阿曼达后问。
“是的。”阿曼达突然感到一种恐惧感,索菲亚正在搅拌面糊,那面糊都有气泡了,应该是一直搅拌的结果。可见索菲亚根本没有离开过厨房,根本没有进房间拿走哈利尔特姨妈的睡衣。
“既然你打扫完了,就过来帮我摘豆子吧。我没时间煮它们了。”
阿曼达听从姐姐的吩咐,一边摘豆子,一边问:“刚刚你去过哈利尔特姨妈的房间吗?”
“没有啊。我一直在弄面糊。怎么这么问?”
“没什么。”阿曼达认为这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如果告诉姐姐,姐姐一定会说自己疯了。她决定什么都不说,闷声不吭地坐在那里摘豆子。
“阿曼达,你怎么了?”索菲亚察觉出她有些不对劲。
“没事。”
“肯定有什么事。你看看你,脸色苍白,摘豆子的手都在发抖。你怎么了?阿曼达,告诉我。”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你不会撒谎,阿曼达。刚刚你问我有没有去过姨妈的房间是什么意思?”
阿曼达很想说实话,可是她不能,因为说出来姐姐也不会相信。
“我是想问你,你有没有注意到,衣柜上的纸都湿了,恐怕是下雨的时候,屋顶漏了。”
“这至于让你脸色苍白吗?”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吧。”
“那房间窗户一直关着,热气都被隔离在外面,不会太热。”
正当阿曼达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门铃响了,是前来送货的杂货商。索菲亚也无暇再追问下去,急忙跟阿曼达一起收货。她们没有用人,所有事情都靠姐妹俩完成。刚刚到这里的时候,她们身上只有1200美元,连支付房屋修葺、转让税和保险金的钱都没有,更别说请个用人了。对于这两姐妹而言,能够搬进这样的大房子,已经很奢侈了。其实她们原本应该有富足的生活,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
阿克里家族十分富庶,其中一个女儿不顾家族反对嫁给了一个姓基尔的穷小子。这个女儿从此被家族除名,失去了家族遗产的继承权。她只能跟丈夫生活在附近一个简陋的小房子里,过着贫穷的生活。她的姐姐和母亲丝毫没有怜惜过她,任她过着低贱的生活。不久之后,她生下三个女儿。又过了没多久,她因为忧郁和过度劳累而去世。
她的三个女儿也一直过着贫苦的日子。二女儿简生下女儿弗劳拉·斯科特后不久就去世了。简的丈夫又娶了别的女人,弗劳拉则由阿曼达姨妈和索菲亚姨妈抚养。索菲亚在一家小学教书,阿曼达则靠针线活贴补家用。在姐妹俩的努力下,弗劳拉的生活还算不错。
姐妹俩30岁的时候,她们的父亲威廉·基尔去世了。又过了几十年,在她们即将迈入老年的时候,她们80岁的姨妈去世了,并留下了阿克里家族的大公寓。在姨妈活着的时候,她们也来看望过她,但很少有交流。如今姨妈去世了,她们就成了合法继承人。
当她们听到可以继承这座大房子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弗劳拉以后的生活可以不必担忧了。她们卖掉了旧房子,搬进了新公寓,然后把公寓里的空房间出租出去,以房养房。律师本来建议她们卖了这座公寓,可索菲亚一直不同意,她一直为自己是阿克里家族的一员而感到骄傲,这座房子是阿克里家族的标志,无论如何都不能卖掉。尽管律师说她们的姨妈已经把所有家财都挥霍干净了,可索菲亚还是坚持保留公寓。
今天是索菲亚和阿曼达入住公寓的第三个星期,在她们的打理下,公寓已经入住了三位租客。一位是上了年纪的寡妇,收入不错;一位是公理会的牧师;一位是中年妇女,目前单身,在当地乡村图书馆工作。当露依莎老师住进来后,这里就有四位租客了。
只要能让租客住得舒服,索菲亚和妹妹以及外甥女弗劳拉过得简朴点也没什么。弗劳拉马上就满16岁了,花销不大。况且她是个懂事的女孩儿,从没有对两位姨妈提出过过分的要求。
就在索菲亚和阿曼达忙着打理货物的时候,弗劳拉回来了,她刚从杂货商那里买了茶叶和糖。她走进厨房,将东西放在桌子上。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大概是因为瘦弱的原因,所以显得十分严肃。
弗劳拉戴着哈利尔特姨妈留下的旧式女帽,有些老气。身上穿着同样老式的连衣裙,因为衣服肥大,显得她更加瘦弱。
“快把帽子摘了吧。”索菲亚对弗劳拉说,然后又转身问阿曼达,“你刚刚把西南卧室的水瓶灌满水了吗?”
阿曼达满脸通红:“还没有。”
“我一猜你就没有灌。做事总是这么糊里糊涂。”索菲亚说话一向尖酸。
“弗劳拉,你到哈利尔特姨奶奶的房间,把水瓶里灌满水。小心点,不要把水瓶弄碎了,也不要把水弄洒。”
“是西南那个房间?”弗劳拉的脸色突然变得凝重。
“是啊,就是那个房间。还不快去!”索菲亚有点不耐烦。
弗劳拉上楼去,很快就抱着水瓶下来,到厨房接水。
“小心点。”索菲亚厉声说。
阿曼达看了弗劳拉一眼,猜想她有没有看到紫色的睡衣。
门外响起了轰隆声,一辆马车停在门口。
“是客人来了。阿曼达,你去招待她,你看上去比较和蔼。我把蛋糕烤好后就来。你先带她去房间休息一下。”索菲亚说。
阿曼达去招待客人,索菲亚继续烘焙蛋糕。就在这个时候,弗劳拉又怀抱水瓶走进了厨房。
“你怎么又把水瓶拿下来了?”
“阿曼达姨妈让我再打一些水。”弗劳拉一脸不解。
“她不会这么快用了一瓶水吧?”
“水瓶里没水了。”
“一点都没有了?”
“是的,姨妈。”
“10分钟前你才打满水的啊。”
“是啊,姨妈。”
“你用那水了?”
“没有啊。”
“你把水洒了?”
“没有。”
“弗劳拉,你不能对我撒谎。你真的接满了水,可客人去的时候一滴水都没有?”
“我没有撒谎,索菲亚姨妈。”
“把水瓶拿来我看看。”索菲亚拿来水瓶,里面空空如也,甚至还有一层薄灰,“你看看这瓶子,根本不像盛过水的。你根本没有装水吧?你假装在装,其实水龙头没有对准瓶口,就为了逃避劳动。我为你的懒惰感到耻辱,而且你还对我撒了谎。”
弗劳拉眼含泪花,一脸的委屈:“我的确装满了水,你可以问阿曼达姨妈。”
“得了,还需要问谁吗?这水瓶里一点装过水的痕迹都没有。你看看,里面还有一层灰呢,再说了,只有10分钟,这里的水能去哪儿呢?不用解释了,你现在立马重新装满一瓶水,拿到楼上。如果有一滴水洒出来,你就准备接受惩罚吧。”
弗劳拉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抽抽搭搭着接满了水,然后摇摇晃晃上了楼。索菲亚不放心,跟在后面。
“别哭了,你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你想想,史塔克小姐上楼了发现水瓶里一点水都没有,她会怎么看待我们的服务?你此刻再哭着上去,她更要多想了。”索菲亚的口气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生硬了,她毕竟很疼爱这个外甥女。
到了西南卧室,史塔克小姐正跟阿曼达说话。索菲亚看着史塔克小姐,心想她真是又高又壮,气质文雅,举止大方,一看就是有教养、有学识的人。阿曼达看到索菲亚,连忙做了介绍,语气中透露着紧张。
“真高兴认识你,史塔克小姐,希望你能喜欢这间房。你看这里有宽大的衣柜,这可是公寓里最大最好的衣柜,你可以把衣服都放进去。”说到这儿,索菲亚突然不做声,她看到衣柜的门是开着的,里面还挂着一件紫色的睡衣。
“这是怎么回事?”索菲亚怒吼着,“怎么衣柜里还有衣服没收起来?不是让你把所有的衣服都收起来吗?”此时阿曼达已经冲出了房间。
“我想她有点不舒服吧?我看她看着那件衣服,脸色苍白。刚刚她就有点不舒服,你应该去看看她,我看她要晕过去了。”史塔克小姐说。
“不,她身体很好。”索菲亚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着急,赶忙出了房间。
索菲亚在自己和妹妹的房间里找到了阿曼达。阿曼达正倒在床上,大口喘气,好像要窒息的样子。
“阿曼达,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索菲亚急忙问。
“我头晕。”
索菲亚赶紧拿来一个装着樟脑粉的小瓶子,在阿曼达的额头上来回揉搓:“好点了吗?”阿曼达点点头。
“一定是你中午吃的绿苹果派有问题,”索菲亚顿了顿接着说,“真奇怪,我记得把哈利尔特姨妈的那件睡衣收好了。先不管了,你先休息吧,我去处理那件衣服。等会儿我再来看你,你好好躺一会儿,我让弗劳拉给你送杯茶。”索菲亚关切地说,随后她离开了房间。
可没过多久,她又回来了,用十分恼怒的口气说:“我是不是把那件紫色睡衣拿进来了?”她一边说一边四下寻找。
“我没看见。”
“我一定是拿进来了,它不在衣柜里,也不在那间房里。你没有骗我吧?”
“我一直在这儿躺着。”
“也对。我再去找找。”
索菲亚怒气冲冲地上了楼,然后又一脸茫然地回来了。“我已经把衣服放到阁楼了,跟姨妈的其他东西放在一起。真是奇怪,我怎么会忘记了呢?一定是被你急晕了。”索菲亚没有发现,阿曼达此时的表情已经扭曲,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我得下楼做蛋糕去了。”索菲亚转身离开,“你要是觉得哪儿不舒服,就用雨伞敲敲地板。”
“好的。”阿曼达看着索菲亚离开,她心里害怕极了,因为她知道衣服不是索菲亚放到阁楼上的,一定不是。
此时此刻,露依莎·史塔克小姐正在卧室里收拾行李。她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大件的都放到了衣柜里,小件的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收拾好,她朝着床头柜上的镜子看了一眼,突然觉得哪里有点别扭。看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胸前原本有一个葡萄形状的胸针,是金边黑玛瑙的,她花了一个学期的津贴买的,可现在却变成了一个玻璃胸针,上面还有一团金色和黑色的头发,周围有一圈金边。她连忙取下胸针,可拿在手里后,那还是她的葡萄形黑玛瑙胸针。
“我一定是眼花了。”她一边说,一边又把胸针别回上衣。可当她再照镜子的时候,竟然发现它又变成压着一团头发的玻璃胸针。一阵恐惧感直接袭上她的脑中。
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脸部已经扭曲到不可思议的地步,除了恐惧还是恐惧。她怀疑自己脑子出问题了,因为她的姨妈患有精神病,这可能是家族遗传病。她的恐惧中多了几分恼怒,她狠狠取下胸针,又重新别到上衣上,然后头也不回地下楼吃晚饭去了。
等她下楼的时候,其他三位租客已经都在楼下准备用餐了。在史塔克小姐看来,其他三位租客里,除了那个中年图书管理员有些轻佻之外,别人都很规矩。她之所以看不惯图书管理员,是因为管理员是他们中最年轻的一个,穿着打扮也非常时髦,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气息。而她,已经不再年轻了。
图书管理员叫伊莉莎,是个喜欢讽刺别人的人。她看到史塔克后,先跟史塔克寒暄了一番,然后就问史塔克住在哪间房里。
“史塔克小姐,您住在哪间房?”
“我分不清方向。”史塔克态度冷淡。
“是不是西南角那个大房间?”
“是的。”
伊莉莎突然转头问阿曼达:“您的姨妈就是在那间房里去世的吧?”
阿曼达被突如其来的问题给哽住了,她看了看索菲亚,慢吞吞地说:“是的。”
“我一猜就是,那间房是这里最好的房间了。她一定是住在里面。你们都没有让别人在里面住过。一般来说,死过人的房间,是最后才让人入住的。史塔克小姐,我觉得像您这样一位有胆识的人,应该不会介意住在刚刚死过人的房间里吧?”
“当然不介意。”史塔克小姐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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