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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际 (第2/5页)

我确实知道,因为我猜伊格对父亲科瓦奇先生的态度和我差不多,是近乎狂热的英雄崇拜。原因之一是,大部分朋友的父亲都“在城里工作”——贝斯海滩居民特有的说法,这意味着一周六天,每天早晨他们都要去第八大道的车站,乘坐布鲁克林-曼哈顿列车前往位于曼哈顿的办公室。科瓦奇先生是个例外,他是贝斯大街有轨电车上的售票员,体型魁梧,镶有铜扣的蓝色制服和帽子下的躯体孔武有力。跑贝斯大街线的车都没有侧壁,每排坐椅靠得很近,售票员必须穿梭于支在车外的狭窄平台来收取车资。在我们看来,科瓦奇先生的工作十分有趣,能与之一较高低的,只有以前绕着康尼岛旋转木马卖票的那个人了。

另一个原因是,大部分父亲——至少到我现在这个岁数时——都不怎么运动了,而科瓦奇先生的棒球打得非常棒。每周星期天下午,住在附近的年轻人都会聚集在海滩边的小公园里进行自选队员棒球赛<a id="zhu4" href="#zs4"><sup>[4]</sup></a>,在圈出的菱形场地里打满九局,科瓦奇先生每次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在我和伊格看来,科瓦奇先生既能像万斯一样接球,又能像扎克·维特一样击打<a id="zhu5" href="#zs5"><sup>[5]</sup></a>,这样就足够了。轮到父亲打击时,伊格的表现很值得玩味。对方投手投球时他一直啃指甲,如果科瓦奇先生成功击中,伊格就会尖叫着跳起来,声音大得能要了你的命。

比赛结束后我们会拿着一盒爆米花挤到队伍里,然后大家围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伊格就像他父亲的影子;寸步不离地跟着,完全融入其中,和大家一起吃吃喝喝。而我则一个人远远地待着,因为我无法像伊格那样找到自己的位置,便决定与他们保持一段距离。每个这样的午后我回到家,都会越发觉得我的父亲是那么的平凡、臃肿,他总是习惯性地坐在门廊上,身边堆着星期天的报纸。

刚得知我们全家即将离开这个地方搬去曼哈顿时,我完全傻了。曼哈顿是偶尔哪个星期六下午去的地方,盛装打扮,陪母亲逛沃纳梅克百货公司或者梅西百货公司,运气好的时候能在父亲的带领下去赛马场,又或者参观自然历史博物馆。我从来没想过那里也可以住人、生活。

不过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想法在慢慢改变,变得有些担忧又有些激动。这终究是件颇为英勇的事——进入未知世界——附近的孩子们纷纷跑来打听让我更加扬扬得意。

然而,真正到搬家那一天我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毫无意义。家变了样子,奇奇怪怪的,堆满了大包小包;父母正烦恼不已;而我则因意识到改变已迫在眉睫——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体验搬家——吓破了胆。

早早地吃完晚饭,我便带着这样的心情穿过隔在我家与科瓦奇家之间的树篱,坐在他们家厨房门前的台阶上。伊格出来坐在我的旁边,他能体会到我的心情,并因此不太舒服。

“喂,别像个小孩似的,”他说,“这很棒,住在城里,想想你即将见识到的东西。”

我告诉他我什么都不想见识。

“好吧,那就什么都别见识。”他说,“想读点儿东西吗?我有一本新的《泰山》和《男孩联盟在日德兰半岛》,你先选,剩下的给我。”

这提议真是大方得不得了,但我说我什么都不想读。

“好吧,可我们不能就这么闷闷不乐地坐着吧。”伊格通情达理地说,“干点儿什么,你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代表了一连串不可能,相当于一种否定仪式——去游泳太晚,打球太热,回房间又太早——我们必须想出个点子。我们按部就班地排除了种种可能,和往常一样,最终还是伊格想出了点子。

“我知道了。”他说,“咱们去戴克高地摸高尔夫球吧。这个时候去正合适。”

他说得没错,摸高尔夫球的最佳时间正是夕阳西下时,球被打进球场的水障碍中,还没被主人发现,这时球场上十分荒凉,但对摸球来说光线足够了。摸球的通常步骤是,脱下球鞋和袜子,把灯笼裤挽到膝盖上面,然后慢慢的、小心翼翼地走过池水边的软泥,用脚去摸索沉入水中的球。这活儿既有趣又有利可图,因为第二天,你就可以把捡来的球以五美分的价格卖给随便哪个要去打高尔夫球的人。我不记得是如何达成五美分这个成交价的了,不过这价格确实公道。打高尔夫球的人看起来很满意,我们当然也是如此。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夏天我们一共摸到了半打高尔夫球,每人三十美分,在那时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大手大脚导致分到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伊格则不同,他有一个大计划。他无比想要一副高尔夫球杆,每省下一分钱他都会投到一个锡罐头里,那个罐头盒顶部开了个洞,边缘处绑着自行车链条。

他从没打开过罐子,只是时不时晃一晃,以此估算攒了多少。他认为等罐子满了,就刚好够买下他看中的摆在第八十六街的里奥的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的推杆了。一周三四次,他会叫我一起散步去里奥看那根推杆,路上我们就讨论它的长度,分别展示应该怎样握杆,然后在街道上动作夸张地用力一推。伊格内斯·科瓦奇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高尔夫球狂——之后我又结识了很多。但我认为他是最独特的一个,因为当时年少的他甚至从未摸过球杆。

因此那天傍晚,考虑到他的心情,我一口应允,既然他想去摸球,我就奉陪好了。走去贝斯大街用不了多久;困难的部分在于进球场,我们要爬过几座垃圾山——人们友好地称之为“土坡”——才能越过边界进入球场。天气很热,我们爬得气喘吁吁,先是一片沼泽地,然后就是球场和水障碍了。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球场,不过不久前我碰巧在某本杂志上读到过一篇有关戴克高地高尔夫球场的文章。照那篇文章所言,如今那里已成为全世界最繁忙的大众高尔夫球场。从黎明到黄昏,十八片精心护理的草地上总是挤满了打球的人,要是你想周末去打一局,就不得不凌晨三四点去俱乐部排队。

人各有爱,不过伊格和我去摸球的时候那里还没这么热闹。原因之一是那时还没有十八个洞,我记得好像只能打九洞。另一个原因是那里总是很荒凉,不知是因为那时没几个住在布鲁克林的人打高尔夫,还是纯粹因为那个地方不吸引人。

真正原因是气味。开发商想扩展球场,便往沼泽地里填垃圾,垃圾里未熄的阴火使整个地方都笼罩着一层黑雾。无论何时去,都会被脏兮兮的空气包围,过不了几分钟,你就会发现双目刺痛,鼻腔里都是辛辣味。

但伊格和我并不介意。我们将其视为周边景色的一部分,就像偶尔驶过的马克卡车,装载着一车垃圾,沿着脏兮兮的小路轰隆隆地开到沼泽地边,裹着链条的轮胎碾过,发出沉闷的响声。唯一让我们介意的是,爬过沼泽时脚下的垃圾很烫。我们从来不敢从俱乐部那边进球场,有次我们在池边被那里的服务员抓到过,由于我们抢了他的战利品,肯定被他记住了样子。从后方进去虽然有点儿热,但更加可行。

我们来到池塘边时周围已经看不到一个人了。那是个炎热的傍晚,火红的太阳正慢慢沉入地平线以下,我们马上脱下球鞋和袜子——黑色的长筒棉袜——没浪费一秒,直接钻进了水里。感觉好极了,脚踩下去,光滑细软的河泥从脚趾缝中挤出来。我幻想身体里住着渔夫的灵魂,真正有趣的不在捡到球的那一刻,而在于摸球的过程。

当然,捡到球是目标。方法是慢慢的、摸索着前进,一旦踩到什么小小的硬东西就马上停下来。我没走几步就兴奋地发现正好踩到一枚陷进泥里的高尔夫球,恰在此时,从旁边脏兮兮的小路上传来汽车的马达声。我的第一反应是又是垃圾车,带着一车的垃圾准备往“土坡”上堆,但很快我就发觉这声音不像马克卡车。

我四处张望,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车,脚仍旧一动不动地踩着战利品。然而池塘中的沙丘和小路挡住了视线。接着马达声突然停止了,察觉到这一信号的我慌忙跳出水塘,对此伊格做出了同样的反应。我们一把抓起鞋袜,直直地绕到最近的一块土丘后面藏起来。然后不顾湿漉漉的双腿,仅用五秒就穿好了鞋袜,准备好一旦有人靠近就马上飞奔。

我们之所以逃得这么快,是因为还不确定我们的摸球行为是否合法。伊格和我就此事讨论过无数次,每次他都激烈地坚持我们这么做完全合法——理由是球就在那里,迟钝的看守们却发现不了——但他也赞成不去以身试法,而是私下里避人耳目地完成交易。我敢肯定车子停下的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和我心里想的一样,我们被发现了,审判之手终于伸到了我们这里。

于是我们决定静待,屏息蜷缩在长满杂草的土堆后面,直到伊格等不下去了。他膝盖和双手撑地爬到土堆边缘,窥视小路那边。“天哪,看那边!”他低语道,声音里带着敬畏,边说边挥手叫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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