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往事不堪回首 (第2/5页)
为了那双耐克鞋,大块头设计了一场对我的报复。
我蜷缩在女厕所门口大哭,衣服裤子都被抢走了。下课铃声响起,其他班级的同学跑出教室,也看到了我被扒光的模样。
从此,全校上下流传着一种说法——虽然“杀人犯”瘦得像个猴子,但下面那家伙却挺大的。
我有好几天没去上学,最后被老师拖到了学校,我再也不敢正眼看人——我怕看到那种鄙视与嘲笑的目光。
之后的十四年,我几乎从未与人正眼对视过,哪怕是我最喜欢的女子。
那年夏天,我多次藏着刀子来到学校,暗中跟随大块头,想要趁其不备,抽出刀子来捅死他。
可是,他身边永远有其他人,我也没勇气去挑战那些人。
杀人的念头,却始终没从脑海里消失过。
就这样到初中毕业,我和他考入了不同的学校,再也没见过了。
三个月前,我突然接到个电话,竟是初中的一个老同学打来的,说是要搞一次同学聚会,必须要所有人都到场——我想,如果不是这个条件,他们是永远想不到我的。
我在第一时间就拒绝邀请,很简单,我不想再看到那些人,他们大多数都欺负过我,都在女厕所门口看到过我的裸体。
其实,我是不想再看到那些人的眼神。
挂断电话,我大哭了一场,直到第二天,却又打回那个电话,接受了同学会的邀请。
因为,我从没忘记过杀人的念头。
当我重新见到大块头,一下子几乎没认出来——这家伙的头发少了,身材比过去臃肿许多,却穿着名牌西装,一副社会精英派头。他说话的语气越发成熟,跟每个人都是热络地打招呼——包括我。
真没想到,他居然对我如此热情?询问我的工作状况,还要为我提供客户资源。虽然,我依然不敢正眼看任何一个老同学,但我从他们的语气里发现,大家似乎都已完全忘了那件事?忘了曾经在女厕所门口看到被扒光了的我?其中,也有我中学时暗恋过的女孩,如今她已嫁作人妇,成了三岁孩子的妈,拉着几个女同学谈笑风生,对我也客客气气。
是啊,十四年过去了,有谁还记得呢?又有谁还会在乎?当年的欺负与恶作剧,嘲笑与讥讽,不过是他们自己的幼稚罢了。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各有各的事业与生活,所谓同学会,既是为联络感情,大概也是为重新组织人脉吧。
大块头嘛,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忘了欺负过我的事,或者只要谁不提醒,就再也不会想起来。托他法院老爸的福,大块头真的成了律师,专门打经济官司的,工作没几年就自己买了房。再看他跟我说话的样子,仿佛是很要好的朋友,那些年一起追过女孩的死党。
刹那间,我几乎放弃了杀人的念头。
同学会结束后,我独自走在回家路上,阴冷的风吹乱头发,而大块头开着车停在我身边,放下车窗说:“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我尴尬地拒绝了他,但他笑着说:“别客气,这么晚了,打车很贵的。”
说实话,我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我大脑空白地坐进了他的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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