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六零:踹掉渣男带崽回城改嫁 第111章 征服一个人得先征服他的胃 (第3/5页)
“咱们家以后饭由我做,碗就要让你们父子洗,轩轩现在还小,但是等你满五岁就要学习做家务了。
到时候让你爸爸找人做一个小木盆专门用来洗碗,这样你就不用担心灶台比你高。”
宋宇轩点了点头,并没有任何不悦,他以前像个老黄牛一样干的多还吃不饱,只是洗洗碗对他而言不过小菜一碟。
“行!”
林盛虽然讶异李苗苗会舍得让这么小的孩子做家务,但是在教育孩子这件事情上他从来不会插手。
而且就算自己和李苗苗结婚了,宋宇轩也只是自己的继子,现在相处时间太短了他没有任何话语权。
“既然事情都吩咐完了,那就行动起来吧。”
林盛那这几个玩进了厨房这一幕让榆树下还没散去的人吃惊了。
男人杀鱼挺正常的,但洗碗这种细致活也要交给林盛来做,那李苗苗这是什么好命啊!
“天呐,这怎么教的?”
“都是副厂长了居然还要在家洗碗,这也太不公平了,早知道我就把女儿嫁给他。”
“得了吧!人家年纪轻轻就能当上副厂长,能看得上你女儿吗?苗苗好歹长得漂亮。
再说我儿子说了人家苗苗可是厂领导的女儿,自己也是宣传部的播音员,你女儿比人家那是货比货得跑,人比人得死。”
常婶子因为李苗苗的脸蛋俨然成为了她的头号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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