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嫉妒 (第2/5页)
最后,我要说的是,抛尸位置。
根据前三位死者身上的尸斑和扭曲来确定,我们的凶手从作案现场,将尸体带到抛尸现场,是需要一定时间和距离的。在凶手抛尸前的运输过程中,尸体上已经产生尸斑,主要分布的位置均在背面,而我们眼前这两位死者背部的尸斑已经不明显,近看她们的脸部虽然被破坏严重,却能看出来有尸斑。
而凶手具有很强的侦查意思,通过下雨天,和利用人群隐没痕迹来看,他细心严谨。他或许会把这两具尸体也藏起来,一直到腐烂都没人现,这么草率随意、明目张胆的丢在岩石堆里,尽管没人会靠近,可还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是吗?
所以,我们可以分辨出两点。
1、有人在凶手抛尸后来过现场,对尸体造成二次破坏,同时也将尸体搬离原定的抛尸位置;
2、我们的凶手最恨、且不断以人体来尝试的终极目标人物,她一定是女性,她会是直系第二凶手。当然,死者脸部破坏一定是她干的,搬运尸体配置王水溶尸这种体力活,应该另有他人。从情形上看,雇佣的成分占的比例较大。
哦对了,你们估计忘了一个细节,连我也差点忘记了。
这一般嘛,玩格斗刀的都是男士居多,而且普遍使用是正常右手,目前我们现并找到的一共五位死者,她们身上的鞭痕走向,都是右手鞭打出来的痕迹。而眼前的两位死者,脸上的刀口却是左边。
不信?你们走过去细看一下。
右手鞭打出来的鞭痕是正面手即右边较长,反手的左边则较短。而你们看,脸部的虽然是刀子等利器造成的破坏,但是细看的话,还是能分清楚的,和尸体上的鞭痕相反,右短左长。
由此推断,我们的第二凶手是位左撇子。她,虽然躲在凶手背后,却十分清楚凶手的主要杀人动机,利用凶手反过来帮她处理所有面向敌对的人。在凶手抛尸后,她又独身一人回到案现场,对死者尸体进行二次伤害,事后雇佣人手把自己二次破坏过的尸体,抛尸在新的位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