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年代 第19 章 开会 (第3/5页)
但防卫方使用枪械?事后又销毁证据?应该是为了逃避承担法律责任。
仿五四自制手枪。肯定不会是合法拥有枪支。
一旦被抓,按现行法律,判个几年是跑不掉的。
事情在他看来,可以说就这么简单。但看起来简单——不代表案子就好破。更何况破案时,程序的正义,不让公权的滥用,是他一定要维护的职责之一。
所以,尽管他说的话不讨喜,但该说还是要说。流程走起来,本就繁琐,他以前也不喜欢,但现在职责在身,就必须做以前不喜欢的事。
一个健全的国家,法制不能保障大多数普通人不受伤害。那迎来的就是公信力丧失。动荡也就会随之而来。
吴全的刑侦水平很高,不需要质疑他的专业能力。但听警员私下里说,这人有时候会为了破案,嗯,违规操作。
“总要有个追查方向。我赞同吴副组长的意见。当然,督察部门的意见也很重要。我们人民警察,要依法办案,合法办案,有法必究,违法必严。”马局的意思表明了三个内容,
一,支持吴队长,定下由吴队长负责刑侦侦破的总原则不变。
二,老李头虽然隶属于督察部门了,现在是管警察的警察,但你们只要心里有数,不要明面上违反,面上和大体上过的去就行。现在都还是得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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