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捕鱼作业 (第4/5页)
“这是标准工资,没完成指标的,按斤扣工分,扣工资。”
肖红在前面讲,一众新知青在下面认真的听着,老知青们已经在这里待了两三年,规矩都已经很熟悉,大多都心不在焉。
台下人群中的董瑞,举起了手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那如果多捕到的鱼怎么办?”
原本因为大雪停工而失去工资的董瑞,在得知捕鱼同样可以获得工分,工资照发的时候,瞬间
转忧为喜。
他也问出了许多人的心声,许多人都对能得到多少钱十分关心,而老知青们又很喜欢摆谱,不愿意跟他们透露,只是都神秘地说道,“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今天,在众人期盼的眼光,肖红终于给出了答案:
“首先,我们有一个要求!这是往年定下来的规矩!”
“凡是多捕到的鱼,一律上交,不准私藏,不准私下拿到镇子上贩卖。”
“春水河里的鱼属于集体资产,不属于个人,如果有谁私下贩卖的,一经抓到,严肃处理。”
听了这话,台下一时间议论纷纷,许多人不免抱怨,失望。
“都要上交吗?不给钱吗?”
“是不是有点儿太不讲人情了?”
“木头也是集体资产,多砍了木头,每月还能多给点补贴呢。”
“难道自己捞一条上来吃都不行吗?大家辛辛苦苦地干活,也吃不了多少!”
春水河流经张家屯段,是属于当地的村集体资产,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上面就是这么划分的,不论合不合理,大家都没有意见。
而众知青们身为林场的员工,不是插队到张家屯大队的知青,对于帮助村集体捕捞鱼获,为村子创收,是分外之事,但众人依旧没有意见,毕竟是上面决定的。
大家只有一个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待遇能和林场一样,满足多劳者多得,现在连这点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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