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女尸琉璃灯 (第3/5页)
原来在一年多前,陕西一片山里,有人发现了一个很老的墓穴,据说是宋朝的,局子里也没有发现,没有当成文化遗产保护起来,这种情况是最适合下手的,一般有专门的线人,到处游走山里,就是找这种没被发现的墓穴。
当时,那边北方的圈子里,有个金盆洗手多年,很牛的摸金校尉,探查了资料,觉得这个墓穴的价值很高,可能是亲王级别的,亲自组成了一个盗墓团伙,带上了黄富乐。
黄富乐在潘家园搞假货,胆大包天,把这位大佬都蒙过去了,两百七十万买了一秦朝的古玩,但人家是那么好忽悠的吗?秋后算账,就抓了这个到处坑人的人渣,就变成阶下囚,这次带来,是扣着这个人渣来的。
毕竟这货在古玩圈子里人品是差,流里流气,但手艺的确是牛。
当时一伙人很顺利,那个大佬亲自下场勘测地形,下墓,下得很顺利,很快就拆除了很多机关,直达主墓室。
宋朝是很注重诗词的朝代,里面没有什么金银珠宝,全是字画,很精致的瓷器,各种工艺品,头顶悬挂着一盏很精致宝莲灯式的长明灯。
在最里面,打开了棺材,发现了一个穿着很华丽精致衣服的女人。
那个女人的棺材也没有什么陪葬品,是宋朝一位亲王的妃子,当时大家也没有在意,在旁边搬运着宝贝,疯狂洗劫。
而黄富乐呢,没事做了,他心里就开始不平衡,眼前这钱也轮不到他分,他就开始研究那一具女尸,这货心眼一动,见这衣着很精美,偷偷的把这女尸的衣服给剥了下来,偷偷藏起来。
然后扒光了,他一看那保存得很好的女性身体,一下子就春心荡漾了,这皮肤雪白,弹性细腻,和活人差不多。
曲姐说:然后,你们猜怎么了?那个家伙啊,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牲口,色中饿鬼。
额。
不会是那啥吧,这个口味也太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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