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老李发现财路】 (第2/5页)
北宋末年,基本已废除奴隶制,就连犯官的女眷都不再纳为官奴。
《大明律》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明文规定不得养私奴,对仆人雇佣合同也严格规范。虽然执行时有很大问题,但法律漏洞被堵死,一旦查到就属于违法行为。
牙婆笑着说:“相公且安心,我也是公牙,在官府都登记注册的。既是公牙,自当守法。那些新罗婢会先在官府落籍,买卖时再签五年雇佣契书,期限到了重新签契书续期即可。”
“那还行。”李邦彦点头。
这个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古代怎么可能限制跨国移民?
而且大明开国不久,落户政策非常宽容,以此来鼓励隐匿户落籍。
新罗婢作为海商随从入港,交一笔入港税就行。然后再由海商前往官府,给新罗婢办理大明户口,并补上大明的雇佣合同。交易的时候,合同也一并转让。
全程合法!
牙婆又问:“相公那天说到昆仑奴,可是想买一个?”
李邦彦诧异道:“杭州能买到昆仑奴?”
牙婆解释说:“杭州没有现货,但可以联络海商,让他们从广州随货品带来。”
广州黑奴,数量特别多!
朱彧在宋徽宗宣和年间,写了一本《萍州可谈》,里面就有广州黑奴的记载:“广中富人,多畜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言语嗜慾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谓之野人。色如墨,唇红齿白,髪鬈而黄……久蓄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
广州那些黑奴,除了少数大食商贾带来的非洲黑人,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中南半岛和南洋诸岛的矮黑人。
矮黑人又叫尼格利陀人,他们跟非洲黑人相貌近似。但从dna角度来分析,却属于亚洲人的分支,只不过为了适应气候环境,才变成那副鬼样子。
唐代的昆仑奴,也以矮黑人居多。
他们最突出的优点是——擅长游泳!
唐代传奇《甘泽谣》,就写了一个恶趣味太守。每当坐船来到新的水域,就把宝剑扔进水中,然后让昆仑奴去捞,以此展示自己的黑奴特别牛逼。最后,这个昆仑奴被鳄鱼撕了……
宋徽宗年间的《萍州可谈》,也记录了黑奴的主要用途:充当水手。
遇到大风暴时,让黑奴去收帆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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