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气急败坏的杨台——郭子君,你不行! (第2/5页)
经纪公司会根据作品水准,一次性支付艺人一笔版权费。
并且,通过创作成果产生的收益,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利益分配比例,七三开。
——果然!天宇娱乐没有放弃把郭子君歌曲版权拿到手里的想法。
郭子君没有表态,他继续看了下去。
——
又一幅很大的篇章:艺人所需要履行的责任!
1,公众账号:艺人的微博、抖音等公共平台的账号,所发表的言论将由公司统一管理
2,恋爱合约:艺人在合约期间,不强制要求艺人单身,但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曝光恋情;
3,绯闻舆论……
4,……
这几乎是把艺人24小时的生活完全监控起来了!郭子君看的头皮发麻,他很难想象,一旦加入经纪公司,会对他的个人生活产生多大的影响。
但以上种种,和下面的一条限制相比,反而不算什么了。
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
保密条款要求艺人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娱乐公司的保密条款限制比其他行业更严格!
因为,娱乐公司内部的黑幕,交易,利益输送太多了。
而竞业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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