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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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有一张俊秀的脸庞,鼻子小巧而笔挺,一头直发用银色别针向后别住,拢在耳后——自我记事起,她一直这么扎头发。可惜的是,我遗传了父亲乱糟糟的头发。如果它们再长那么半英寸,就会完全炸起来,让我看起来像触电了似的。
我母亲的外工字褶裙、没有图案的衬衫、低跟鞋,乃至身上的一切,无一不代表着她作为医生妻子的声望。她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去遛狗都要带手提包。
只消煮个鸡蛋的工夫,她就能安排好一场十二个人的晚宴。不仅如此,她还擅长组织游园会、校园节日、教堂庆典、慈善募捐会、桥牌锦标赛、旧物销售会、步行马拉松、洗礼仪式、婚礼和葬礼。虽然她擅长做这么多事,但在生活中,她从不会把支票簿上的账目结平,不会做投资决策,也不会在公共场合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她把这些事情通通交给了我的父亲。
每当我回想母亲的一生,我总深感惋惜,她本来光明的前途,却被她弃如敝屣,一身才华没有施展。十八岁那年,她拿到了卡迪夫大学的数学专业奖学金。二十五岁那年,她发表了一篇震惊全美各大学的论文。她干了什么呢?她嫁给了我的父亲,安顿了下来,过上了循规蹈矩的生活,做出了无数妥协。
我总是爱想象她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跟一个来自希腊的侍者私奔了,或者在写一本热辣的言情小说。我想象着,有那么一天,她会突然抛掉她的谨慎、自律和得体的举止,在雏菊田里光着脚翩翩起舞,或者徒步穿越喜马拉雅山脉。这些都是很美好的想法,总比想象她日渐衰老,余生只能听我父亲对着电视嚷嚷个不停,或者听他大声朗读写给报社的信要美好得多。
他现在就在写信。和我们待在一起时,他只读《卫报》,而那份“斗牛士的红布”——他是这么称呼它的——足够给他提供写上十几封信的素材。
我的母亲在厨房,和朱莉安娜一起,讨论着明天的菜单。昨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决定把周日的午餐弄成一场家庭聚会。我的两个姐姐也会出席,她们的丈夫以及闷闷不乐的孩子也会来。能逃过这一劫的只有丽贝卡。她在波斯尼亚为联合国工作。上帝保佑她。
这周六早晨,我有诸多杂务要干,其中一项是把成堆的水暖器材从前厅搬到地下室。然后,我还要去耙树叶,给秋千上油,再去本地汽车修理厂买两袋煤回来。朱莉安娜要去商店购置食物,查莉跟她的祖父母去牛津街看圣诞彩灯。
分配给我的另一项杂务,是去买一棵树——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修剪匀称的圣诞树,永远只存在于广告里。如果想在现实生活中找一棵一模一样的出来,那就免不了要大失所望。现实里的圣诞树,要不向左歪,要不向右歪;要不就是树根位置太茂盛,要不就是树冠位置太凌乱;要么有的地方光秃秃的,一片叶子都没有,要么两边树枝太疏或太密,看起来怪怪的。哪怕奇迹降临,真的让你找到了一棵完美的圣诞树,你也放不进车里,等你把它绑在车顶行李架载回家时,树枝早就不成样子了,断的断,折的折。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树拖进家门,满嘴松针,汗流浃背,等来的却只有那个叫人抓狂的、流传了无数个圣诞节的问题:“你就真的买不到比这更好看的吗?”
寒气把查莉的脸蛋冻得粉粉的。她的胳膊上挂着几个抛光纸袋,纸袋里装满了新衣服,还有一双新鞋子。
“我买了高跟鞋,爸爸。高跟鞋!”
“有多高呀?”
“就这么高。”她拿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距离。
“我还以为你是个假小子呢。”我逗她。
“我没买粉色的,”她一本正经地说,“也没买裙子。”
上帝翘首以盼的私人医师给自己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看到我的母亲光顾着跟朱莉安娜聊天,没有给他送上冰块,他大动肝火。查莉激动地打开纸袋。她突然停下动作。“这棵树!太好看了吧!”
“很好看吧。我找了三小时。”
我可不能把真相告诉她。其实,这棵树是我托一位朋友找的,他在白垩农场路上的希腊熟食店里工作,介绍了一个专门卖圣诞树的人给我,说这个人把圣诞树放在他那辆三吨重卡车的后车斗上卖,“半个伦敦的人”都过来买。
这桩生意怎么听怎么像骗钱的勾当,但这一次,我豁出去了。我的目标是买到一棵完美无瑕、堪称模范的圣诞树,结果还真给我买到了——这棵金字塔状的圣诞树散发着松木的香气,树干笔直,树枝分布均匀。
回到家后,我一直在客厅里来回走动,对着这棵树赞不绝口。我把“这棵树很好看吧?”说了一遍又一遍,末了还等别人附和我,朱莉安娜已经有点受不了了。
上帝翘首以盼的私人医师在向我阐述,他针对伦敦市中心交通拥堵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案,而我在等他对这棵树发表评论。我不想催他。他说伦敦西区应在每天指定时间内禁止货运卡车上路。说完这个,他又开始抱怨,商场里有些顾客走得太慢,认为商场应该弄一个快慢道分流系统。
“我今天买到了一棵树。”我实在等不下去了,于是打断了他的话。他陡然住嘴,回头看了看。他站起来,更加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在树的两边走来走去。接着,他往后一站,认真观察树形对不对称。
他清了清喉咙,问:“没有比这棵更好看的了吗?”
“有!有几十棵比它好看的!不对,有几百棵!这棵是长得最差的,垃圾货色,难看至极。我看着都替它难受,才把它买回家。算是收养了一棵毁了容的圣诞树吧。”
他满脸惊讶。“也没那么糟吧。”
“你真他妈的不可理喻。”我咕哝了一句,再也不想跟他待在一个房间。为什么纵使我们已经头发灰白,还有一笔像第三世界债务般等着我们偿还的按揭贷款,我们的父母却总能让我们觉得,自己还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躲进厨房,给自己弄了一杯金汤力,拿起杜松子酒瓶猛地往杯里倒,洒得整个吧台都是酒。我的父亲才来了十小时不到,我就已经要借酒消愁了。但至少,增援明天就会抵达。
在我童年的噩梦里,我总是在奔跑——想摆脱一只怪物,或者是染了狂犬病的狗,或者是一个壮得像英式橄榄球队里的二排前锋,没有门牙,长着菜花耳的尼安德特人。我总会在被抓住前的那一刻惊醒。醒来后,我还是会害怕。噩梦的可怕就在于此,因为恐怖的事情并没有结束。醒来时的那一瞬间,我们置身半空,或刚好在炸弹爆炸前一秒,或在众目睽睽下赤身裸体。
我已经在黑暗中躺了五小时。每当我想着一些开心的事,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就会一下子胆战心惊地惊醒。这感觉就好像看一部烂得叫人发笑的恐怖片,哪怕再蹩脚,也总有那么一两个画面,能把你吓得魂不附体。
大多数辗转反侧的夜晚,我都在努力不去想博比·莫兰,因为一想起他,我就会想起凯瑟琳·麦克布赖德,而我不想涉足有关她的回忆。我寻思,博比会不会被拘禁了,他们是不是在监视他。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辆窗户不透光的货车停在他家外面的场景。
人是感觉不到自己被监视的——除非发现了什么线索,或者注意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博比在这方面异于常人。他会留意身边的种种迹象。一个精神病患者会相信电视在跟他说话,他会问自己,为什么路边有工人在修电话线,为什么家外面停着一辆窗户不透光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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