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5页)
我当然希望自己还记得当时在森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少数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全都不约而同地建议我尝试催眠回归法,但我就是很排斥那么做。我不喜欢“新世纪”的东西,只要察觉到一点迹象马上就心生戒备。我不是讨厌它的学说或做法,起码我从旁观察,觉得还挺有道理的。我讨厌的是搞“新世纪”运动的那群人,他们老爱在宴会上把你逼到角落,大谈特谈他们怎么发现自己是仅存的幸运儿,又为什么应该得到幸福。我很担心做了催眠之后,会像第一次读到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小说的十七岁少年那样喜不自禁,满足地以为发现了真理,开始在酒吧里四处拉人传教。
纳克拿里地处一大片原野之上,始于山丘侧边一处缓坡。放眼望去,整块地都被铲平,土壤也被翻搅过了,到处都是考古队员留下的神秘记号:壕沟、巨大的土丘、活动房屋、零零星星的粗糙石墙,看起来很像疯子搞出来的迷宫,非常超现实,又宛如核弹爆炸现场。原野一边是茂密的树林,另一边是一道墙,从树林一直延伸到马路,墙外可以看到楼房整齐的三角墙。缓坡顶端接近矮墙的地方,鉴证科的人已经拉了一圈蓝白警用隔离带隔离现场,所有人正围着不知道什么东西。这些家伙我差不多全都认识,但他们身穿白色连身服,戴着手套东翻西找,再加上一堆不知名的精密仪器,整幅场景看起来非常诡异,充满了不祥的氛围,让人怀疑是不是和CIA(美国中央情报局)有关。环顾四周,只有两样东西像儿童绘本似的,一眼就认得出来,让人安心。一个是马路旁边低矮的石灰白小房子,黑白两色的杂毛牧羊犬趴在房子前,脚掌不时微微抖动一下。另一个就是爬满常春藤的石塔,微风吹来,常春藤翻动飞舞,有如阵阵波浪。沉郁的河水切过原野一角,河面上波光粼粼。
(脚踩运动鞋踏进岸边的土里,红色T恤上叶影斑驳,用树枝和细线做成鱼竿,看成群的小虫在鱼竿四周飞舞:嘘!你会把鱼吓走的!)
二十年前,原野还是一片森林,如今只剩几排树木。墙后是房屋,我当年就住在其中一间里。
我没想到这里会变成这样。我从来不看爱尔兰新闻,永远都是同一群反社会政客反复说着让人头痛的陈腔滥调,叽叽咕咕,有如唱片转得太快后发出的噪音。我只看国际新闻,距离会让事情变得单纯,给你幻觉,让你心安,认为世界不尽然和爱尔兰一个样。我确实辗转听说过有考古队员在纳克拿里附近挖掘、勘探,引起不少争议,但我没有注意详细情形,也没打听确切地点。我没想到这里会变成这样。
我把车开到活动房屋对面隔了一条马路的空地上,停在鉴证科的厢型车和一辆黑色大奔驰中间。那是州首席法医库珀的车。我们下了车。我停下来检查佩枪:清洁过,上了子弹,保险关着。我把枪收进肩头的皮套里,放在其他地方都太明显了,很笨拙,感觉就跟直接亮警徽没什么两样。
凯茜说去他妈的笨拙,如果你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又是年轻女性,稍微亮出点身份没什么不好。她把枪佩在腰间。我和她在这个问题上的差别其实挺有用的,别人常常不晓得应该怕谁,是带枪的娇小女人呢,还是看起来没带枪的大个子?对方光是看到我们就会分心,摸不着头脑。
凯茜靠着车,伸手从书包里把烟掏了出来。“要不要来一根?”
“不用,谢了。”我说。我检查着皮套带子,将带子收紧,确定没有翻折。我感觉自己的手指又肿又笨拙,好像跟身体分了家。就算凯茜不说我也知道,不管那个女的是谁,什么时候被杀,杀人凶手都不可能躲在活动房屋后头等我们拿枪对着他。凯茜仰头朝头上的枝叶吐了一口烟。这天是标准的爱尔兰夏日,神秘难测得让人心烦。虽然现在蓝天白云,微风徐徐,轻拂过肌肤,却可能转眼间骤雨倾盆或烈日当空,甚至大雨和艳阳同时出现。
“走吧,”我说,“该我们上场了。”凯茜把烟踩熄,把烟屁股收回烟盒里,和我一起走到马路对面。
活动房屋中间的通道里有一名中年男子正走来走去,好像迷路了。男人穿着脱了线的工作服,一看到我和凯茜就立刻精神抖擞。
“警探,”他说,“你们一定是警探,对吧?我是亨特博士……呃,伊恩·亨特,考古队负责人。你们想从哪里,呃,办公室、尸体,还是……你们知道,我不是很清楚,关于通报规定之类的。”像亨特博士这样的人,你一眼就会联想到卡通人物,加上羽毛和鸟喙,当当,他就是啄木鸟博士啦。
“我是马多克斯警探,这位是瑞安警探,”凯茜说,“亨特博士,可以麻烦您找一位同事过来给瑞安警探介绍下挖掘现场的情况吗?同时请您带我去看下尸体。”
小贱人,我心里咒骂了一句。我觉得自己现在有些神经过敏,又有点头晕目眩,就像嗑药嗑过头,需要猛吞咖啡因让自己清醒。满是轮胎印的地上,云母碎片闪闪发光,看起来很刺眼,很烫,很狡猾。我不需要保护,但我和凯茜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顶撞、反驳对方,起码在外人面前绝对不会。所以,我和她有时都会用这一点来占对方便宜。
“呃……好的。”亨特说,眼镜后方的眼睛对我们眨了一下。我说不上来,但他就是给人一种拿不住东西的感觉,明明双手空空,却让人觉得好像有东西(黄色条纹纸、看起来用过的面巾纸或半开包装的喉糖)正要从他手上掉出来一样。“好的,当然没问题。他们都……呃,马克和达明通常负责导览,但你们也知道达明——马克!”他伸手指向一间开着门的活动房屋,我瞄了一眼,只见式样简单的桌子前围了一群人,军装外套,三明治和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地板上都是泥块。一个男的把手上的牌一丢,从塑料椅上站了起来。
“我要所有人都待在那里,”亨特对我们说,“我不大清楚……证据什么的。脚印,还有……纤维。”
“太好了,亨特博士,”凯茜说,“我们会清理现场,让你们尽快回去工作。”
“我们只剩几周了。”刚刚的那个男的站在活动房屋的门边说道。他个子很矮,但很结实,如果穿上厚重的套头毛衣,会很像瘦弱的小男孩。不过,他这会儿穿着T恤、沾满泥土的野战裤和马丁鞋,袖子底下肌肉线条突出,有如羽量级拳击选手。
“那你最好动作快点,带我同事去兜一圈。”凯茜对他说。
“马克,”亨特说,“马克,这位警探先生需要导览,就像平常那样,你知道,到基址参观参观。”
马克又瞄了凯茜一眼,接着朝她点了点头。看来她通过了他心里的某种测验。他走到我面前,年纪大约二十五岁,长长的马尾辫,尖细精明的脸上有一双深邃的绿色眼眸,这种男人一看就知道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只在乎他怎么看别人。我就怕这种男人,总会让我觉得很没安全感。他们对事情有近乎回转仪般的确信,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软弱,容易受影响,好像穿错了衣服,来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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