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第3/5页)
隔着草坪,那栋屋子一片黑暗,破掉的门嵌在门框里。一时之间,倩宁觉得好害怕,仿佛回到前一天,想起了记忆中撞烂的门和步枪,还有大叫的警察。她觉得那栋房子不安全,但她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家人或朋友都永远不可能了解门罗兄弟对她做的那些事。她真的这么冷血吗?
她看看自己的双手,发现手很稳。
这表示什么?
她把门从门框里拉出来,又进去找丽兹,然后从柜子里拿了一个玻璃杯,以及冷冻库的同一瓶伏特加。这回警察不会来了,那部分结束了,但其他部分呢?她十八岁了,要被视为成人审判。或许律师救得了她,或许不能。他们说,最糟糕的状况,就是五到七年。但她不想当谁的瓷娃娃,一天都不想。
她拿着酒瓶到门廊上,先一口喝掉第一杯,然后坐下来,慢慢喝着第二杯。她告诉自己丽兹会来,只是早晚的问题,她会知道该怎么做的。但结果丽兹没来。偶尔有车子从外头经过,太阳在天空愈来愈高。真相很残酷,但喝了一个小时,感觉身体似乎柔和一些了。再过一个小时,她愉快地醉了。这就是为什么当一辆破车转进车道,一个男人下车之时,她很慢才站起来。这就是为什么她不害怕,而且还被抓住了。
他知道倩宁·肖尔。她上了报纸和电视,所以人人都知道她的事。更重要的是,她跟伊丽莎白、丽兹、布莱克警探有关。这些名字在他脑中一股脑出现,仿佛是同一个词,种种画面随之而来:丽兹年纪比较小的时候,然后是今天的模样。倩宁的脸有很多地方跟丽兹很像。两者有关联,而他相信关联。不过最重要的,就是眼睛,眼睛是灵魂之窗。那不是推测或诗意。他知道怎么做,只要击垮一个人,把他们关得够久,那对眼睛就会成为一扇真切的窗。最重要的就是那一刻。呼吸渐弱,心跳减缓。接下来浮现的就是纯真,灵魂。
他想着这些,凝视独自待在门廊上的那个女孩。他第一次开车经过时,她的双眼低垂,所以他又开车经过第二次,接着经过第三次。最后,他把车停在两栋房子外,观察、等待,并思索。他让警察发现前面两具尸体,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因为阿德里安也应该受苦。但是,警察也发现了教堂下的那些尸体。这是他的错,因为他没把事情想清楚。他太过自信了,现在他失去了那座教堂。
“这回我还是可以成功的。”
但之前比较简单:起床后,微笑,说着正常的话。等到时机到来,他就去另一个县城,找另一个女人。一切干净利落。
但这回……
都怪媒体和各方关注,那些警察和他们的理论,还有对于事件重大性的宣传。他们用了诸如连续杀手和精神变态及精神失常之类的词汇。没人能了解其中的真相——这不是关于恨,他不必这么做的。
所以,为什么他看着这个女孩,想到了白色亚麻布呢?
因为有时候上帝喜欢那样。
复杂难解。
倩宁比大部分有钱人家的女孩更了解破车,而且理由很简单。她喜欢工人阶级的男生。在学校里,在社团里。就连溜去参加大学生派对时,她也会找那些打工和拿奖学金的小孩。她不喜欢指甲抛光、皮肤苍白的花花公子,那跟她从小长大认识的所有男孩没有两样。她偏爱有刺青、双手粗糙的类型,他们粗犷而关心他人,不在乎她家里有钱没钱。这些男孩只想玩得开心,只想逃避,而她也是一样。在地下室事件发生之前,她很了解这类车——磨平的轮胎和嘶哑的引擎,锈迹斑斑的破车。
“我认识你吗?”他背光走来,是个成年人,戴着棒球帽和墨镜。他身上有种熟悉之感,但她喝多了伏特加,整个世界成了一片舒适的模糊。
“不知道。”他在五步之外停下,他身后的汽车引擎还开着。“你认识我吗?”
她脑袋里一个铃声响起。他很自信。她不喜欢自信。
“你一个人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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