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初级记者的惊人收获 (第4/5页)
“你说你是在外套的右边口袋里发现的。在那之前你没把手放到那个衣袋里拿过东西吗?”
“我觉得应该拿过吧,”赫克特说着,又打了个哈欠,“不过我记不太清楚了。”他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
“你那个衣袋里都放了什么东西?”
“零碎的东西。”赫克特说。他把手伸进衣袋,掏出一堆七零八碎的东西:铅笔、一盒火柴、一把指甲剪、一些细线、一把开特制啤酒瓶的玩意儿、一个开普通啤酒瓶的瓶塞钻、一块非常脏的手帕和一些面包屑。
“你能否记起昨晚用过其中什么东西呢……”帕克提醒道。
“我肯定用过手帕。”赫克特说着,有些沮丧地注视着那块手帕,“今天早上我本想带一块干净的。我确实也带了啊。那块手帕在哪儿呢?哦,在我的裤兜里呢。就在这儿呢。不过当然啦,”他补充道,“这不是我昨晚穿的套装。我当时穿了我的旧花呢上衣,肯定是把这块脏手帕和别的东西一起放进了这个衣袋里,而没有放到洗衣篮里去。我知道我在火灾现场带着的是这块手帕。瞧这上头的烟灰。”
“不错,”帕克说,“不过你能记起昨晚是什么时候用了这块手帕的吗?可以确定的是,无论何时你伸手到衣袋里摸过东西,只要小包在那儿,你就不可能发现不了的。”
“不对,有可能发现不了。”赫克特爽快地说,“我不会去留意。我习惯在衣袋里放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恐怕这方面我帮不到你了。”
又一个大哈欠袭来。他极力忍住不打,哈欠却从鼻子里痛苦地喷了出来,其间几乎把他耳膜都震破了。帕克生气地看着他那张痛苦的面孔。
“务必专心听我向你提出的问题,弗京先生,”他说,“只要——”
“我姓彭切昂。”赫克特恼火地说。
“彭切昂先生,”帕克说,“请你原谅。彭切昂先生,你有没有在什么时候使用过手帕呢?”
“我不知道,”赫克特打断他的话,“我实在是不知道。这样问没什么用。我没法告诉你。要是可以我就告诉你了,可我确实没法告诉你。”
霍金斯先生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自己对于人性还有一些初步的了解。
“我觉得吧,”他说,“咱们可以喝一点儿酒。”
他从一只上了锁的橱柜里拿出一瓶尊尼获加和几只玻璃杯,把它们和一瓶苏打水一起放在办公桌上。帕克向他道谢,突然为自己和自己的坏脾气羞愧难当,于是道了歉。
“对不起,“他说,“恐怕我有点粗暴了。不久前我折断了锁骨,现在还有点儿疼呢,让我动辄就会发脾气。咱们换个方式说这件事吧。彭切昂先生,你看为什么有人会选中你,把这么大一包毒品交给你呢?”
“我想不管那人是谁,肯定是把我错当成了别人。”
“我也这么觉得。那么你觉得最有可能发生此事的地方是在那家小酒吧里咯?”
“是的;要不就是在火灾现场的人群里。因为在别的地方,我是指在这座办公大楼里采访别人的时候,大家都认识我,起码他们知道我去那儿是干什么的。”
“看来很有道理。”帕克表示赞同,“会不会是你吃烤肠的那家餐馆呢?”
“当然有可能是在那儿。不过我不记得有什么人靠近我,近到能把东西塞进我衣袋里去。也不可能是在火灾现场,因为我穿了风雨衣,而且还扣上了纽扣。可是在酒吧里,我解开了雨衣,而且至少有四个人靠到离我很近的地方:两名马车夫之一,他们在我之前就到了那儿,一名小个子,看起来像是兜售赌马票一类的家伙,一位身穿礼服的醉鬼,以及一名坐在角落里的老头儿。不过,我觉得不会是那名马车夫;他看样子十分老实。”
“你以前去过‘白天鹅’吗?”
“去过一次,我记得是好久以前了。肯定不是经常去。而且我觉得打那以后还换了个新店主。”
“嗯,好吧,”帕克说,“彭切昂先生,你身上有什么样的魅力,能够吸引人们一见到你,就把贵重的毒品交给你,并且还不需要你付钱呢?”
“天知道呢!”赫克特说。
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大作,霍金斯先生抓起听筒,就和电话那头不知名的人士长谈起来。两位警官和他们的证人退到了一个远处的角落里,压低声音继续进行调查。
“要么,”帕克说,“你长得跟某位贩毒惯犯一模一样,要么就是你误导了他们,让他们以为你就是他们想要见的人。你们都谈了些什么?”
赫克特·彭切昂绞尽脑汁地回想。
“灰狗,”最后他说,“还有鹦鹉。主要是谈鹦鹉的话题。哦,对了,还谈到了山羊。”
“灰狗、鹦鹉和山羊吗?”
“我们轮流讲鹦鹉的故事,”赫克特·彭切昂说,“不对,等一下,我们是先从狗讲起的。兜售赌马票的小个子说他养了条见不得山羊的狗,这个话题引出了鹦鹉和老鼠(我把老鼠给忘了)——还说到了用咖啡和辣椒粉麻醉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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