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乐章 诺比快速进入又慢速移出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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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情景真是可怕。两位天使埋葬了他——在瓦隆布罗萨之夜;我亲眼所见,当时我隐身在莲花和毒芹当中。
——谢立丹·勒·法努:《怀德之手》
克兰顿先生在医院里,就像陛下的客人一样,比起上次见面气色好多了。他被指控谋杀杰夫里·狄肯,不过似乎毫不吃惊,虽说那位先生据说十二年或更久前就死了。
“不错!”克兰顿先生说,“我早知道你们会这么干的,不过也一直希望你们不会。我没杀他,我想要解释一下。请坐吧。在我看来,这些房间并非适合绅士们,不过看来它们已经是这个老国家能提供的最好的啦。我听说纽约州的新新监狱条件比这儿好得多。英格兰啊,纵然你千般不是,我依然爱你不悔。你们想要我从哪儿讲起?”
“从头讲起,”温西建议道,“从头讲到尾。能给他根烟吗,查尔斯?”
“好吧,大人和——不,”克兰顿先生说,“我可不想称你们为先生们。我好像不怎么乐意这么叫你们。那么,就叫你们警官们吧,不能叫先生们。好吧,大人和警官们,不需要告诉你们,我是个深深受伤的人了吧。我说过,从没拿到过那串项链,对吧?你们看到了,我没撒谎。你们想要知道的是,我是怎么知道狄肯还在人世的?好吧,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就是这样。大约去年七月的时候,就是那个时间。寄到老地址——然后被转寄——你们就别操心是谁帮忙转寄的了吧。”
“格拉米·普拉克,”帕克先生在远处评论道。
“我可不提名字,”克兰顿先生说,“这是——绅士协定。我烧掉了那封信,因为我是个讲信用的绅士,不过信里的内容够刺激的,不晓得到底是真是假。看起来,好像狄肯逃跑了,与一位狱卒发生了一次不幸的遭遇之后,他不得不以极其不便的方式,在肯特郡东躲西藏了一两天。他说警察之愚蠢简直无法想象。他们有两次都是从他头上走过,他说。一次他们都踩到他了。他说以前从来没这么形象地认识到,为啥人们都管警察叫‘平底靴’。踩在他手指上,差点踩断了。现在呢,我呀,”克兰顿先生补充道,“脚很小。又小又穿着好鞋子。你看看一个人的脚,就能看出他是不是绅士。”
“别废话,诺比,”帕克先生说。
“总之,第三天晚上他在一片什么树林里一动不动躺着,听到有人走过来,穿的不是平底靴。狄肯说,那人喝得烂醉。所以狄肯从一棵树后头跳出来,一把按倒那家伙。他说没打算杀他,只想把他弄昏,但他想必下手比他打算的重了些。告诉你吧,反正他是这么说的哦,不过狄肯一直就是个坏蛋,已经杀过一个人了,你总不能把他吊死两次。总之,他发现自己已经下手干掉了那家伙,事情无可挽回啦。”
“当然,他想要的是那人的东西,他检查战利品,发现自己干掉了一个身穿制服、全副武装的大兵。1918年有好多大兵,不过这有点吓到狄肯。当然,他知道正在打仗——他们这方面消息是灵通的——但是,你也许会这么说,他还没习惯这个形势。这个大兵有证件和各种装备,还有一个手电,根据这些,狄肯在没人的地方匆忙检查了一遍,意识到这人度完假,正打算去前线报到。好吧,狄肯想,火坑也比梅德斯通监狱好哇。于是他跟大兵从里到外都换了衣服,带上他的证件和别的装备,把尸体丢进大坑。狄肯自己就是个肯特郡人,你瞧,对这里很熟。当然,他对当兵的事一无所知——可这会儿顾不得许多啦。他盘算着,最好还是溜到镇上,没准能找到个把老朋友愿意帮他。所以就开溜啦——最后他搭了一辆货车之类,到了一个火车站。他跟我提过地名,不过我不记得啦。他捡了个从没去过的车站——一个小地方。总之,他挤上一列去伦敦的火车。那个倒是顺顺当当;不过半路上,上来一队大兵,兴高采烈的,根据他们的聊天,狄肯意识到了自己的麻烦。他意识到,你瞧,他变成这样,穿得像个一本正经的大兵,却对战争、操练之类事情完全一无所知。他知道一旦开口,准要露马脚。”
“当然了,”温西说,“这就像打扮成共济会会员一样。你可别指望能轻易成功。”
“正是。狄肯说,这就好像在一群说外语的人当中似的。比那更糟;因为狄肯倒还懂一点外语呢。他是个受过教育的家伙。不过这个军队的事还是超出了他的能力。他只能假装打盹。他说,他缩在角落里打呼,要是有人跟他说话,就咒骂几句。他说,这很管用。不过,有个性子怪倔强的人,带了一瓶威士忌。他不停地塞酒给狄肯,他喝了一点,又喝了更多,等到伦敦时,已经相当醉了。你瞧,说实话,他已经整整两天没吃东西了,除了设法从一间小屋里要到的一点点面包之外。”
负责速记的警察在纸上漠然记着。克兰顿先生喝了一口水,继续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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