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3/5页)
大家都能看出她非常镇定,显然都没有意识到她本身所产生的效果。她毫不费力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细节也运用得恰到好处。罗伯特怀疑这样平静的叙述是刻意设计的,而且她很清楚这样做会有怎样的效果。
“事实上你缝补了那些床单吗?”
“那晚我被打得双手僵硬,不过后来还是补了。”
那语气就好像在说:“我忙着玩桥牌。”这让她的故事显得异乎寻常地真实。
话语里没有丝毫为自己辩白的激动。她说了有关被监禁地方的种种,而这些情况已被证明是真实的。但对此她没有表现出一点儿喜悦。当被问到是否认识被告席上的两名女人,以及她们是否就是扣留和殴打她的人时,她沉静地看了她们一会儿,然后说她认识,就是她们。
“你有问题吗,布莱尔先生?”
“不,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
这引起了法庭内一阵轻微的惊讶和失望,人们显然等着看好戏的;不过这个要求被法庭正式接受,意味着这个案子将被移送到一个法庭。
哈勒姆已经完成了他的陈述,接着是证人上庭。
看到她被一辆轿车接走的是邮局的派普,他在拉伯洛和伦敦之间的邮车上工作。那天他回程的时候在曼希尔火车站下车,因为那里离家比较近。他沿着那条穿过曼希尔的长长的伦敦公路走,看到一个女孩在车站等去往伦敦的大巴。他离她比较远,不过还是注意到了她,因为去往伦敦的公交车已经在半分钟前从他身旁开过去了,当时他还没有看到公交车站的站牌;看到她站在那儿时,他就知道她一定已经错过了那班车。他继续向她的方向走去,不过离她仍有一段距离,这时一辆车以正常速度驶过他身旁。他没有看那辆车,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那女孩身上,心里想着经过时要不要停下来告诉她去伦敦的车已经开走了。然后他看到那辆轿车开到女孩身边慢了下来。她弯下身跟车里的人说话,然后就跨进了车里,然后车子就开走了。
这时他已经走近了,能看到那辆汽车的外观,但还不足以看清车牌号码。不过他也没打算看车牌号码,只是很高兴那女孩那么快就搭到了车。
他不能宣誓确认当时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个女孩,但是他心里是肯定的。那天她穿着一件浅色外套——他想是灰色——和黑色的拖鞋。
拖鞋?
对,就是脚背上没有鞋带的那种。
便鞋。
哦,便鞋,不过他管这种鞋叫拖鞋。(而且他的语气很清楚地表明他以后还会继续称它们为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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